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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收养成美公民,可否申请亲属移民

2007年03月12日 16:20

    问:我的朋友是通过被人收养移民到美国的,现时已是美国公民并已满21岁,他可否以公民身份申请他的亲生父母移民到美?他有一个亲弟弟,可否申请他移民?他本人没有收入,找其它人帮忙作生活担保可以吗?

  黄桂荣律师答:按移民法,孩子被人收养的亲生父母,是不能再享有移民利益的。你朋友虽然已成为公民,但是却不能以公民身份申请他亲生父母移民的。同时,兄弟姐妹的身份是按父母确立的,故此他也不能申请他的亲生弟弟移民。

  虽然在法律上仍没有百分之百肯定下来,但这里面有一例外程序。若申请人在法律上正式中断了和收养父母的关系,他仍有可能以公民身份申请亲生父母的移民。

  移民申请的生活担保,必须由申请人作出,若申请人的收入不足,可以用一个共同担保人的收入作补替,但共同担保人必须宣誓承担移民来美不会成为公负担的责任。移民局若怀疑共同担保人的身分及诚意,移民申请有可能会被认为作假,因而会被拒绝。(摘自美国《明报》;黄桂荣律师答)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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