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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领馆提醒在苏门答腊岛中国公民使用印尼盾结账

2015年01月21日 09:2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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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月21日电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援引驻棉兰总领馆消息,近期,印尼廖内群岛省民丹岛有中国公民反映,他们在一家餐馆结账时使用新加坡币,被当地警察录像后带往警局调查。据悉,民丹岛有的酒店、餐馆可使用新币结账。但当地警方称,使用除印尼盾以外的货币结账是违法行为,根据印尼2011年7号关于货币的法令,在印尼进行支付行为时如使用印尼盾以外的货币,可能面临最高1年监禁和2亿印尼盾罚款。

  中国驻棉兰总领馆提醒即将前往或已在苏门答腊岛的中国公民在当地消费时只使用印尼盾结账。

  驻棉兰总领馆领保与协助电话:0062-082165631070。

  外交部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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