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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馆提醒办理摩洛哥停留延期和居留许可规定

2016年07月25日 16: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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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25日电 据中国驻摩洛哥大使馆消息,根据摩洛哥外交与合作部通报,自2016年6月1日起,摩方给予中国公民免签待遇。中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停留期不超过90天。如需超期逗留,需遵从下列规定:

  一、如希在摩停留时间超过90天,但不超过1年,应于90天到期前至少两周向居住地警察局或宪兵队提出延期申请,并按要求说明延期理由。

  二、如希在摩停留时间超过1年,应于90天到期前至少两周向居住地所属警察局或宪兵队申请居留许可,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信息页及加盖入境章页复印件1份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2份

  3、办理长期居留的相关税费

  4、近照6张

  5、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在摩固定居所的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健康证明

  8、收入来源证明

  9、其他说明留摩原因的材料

  申请停留延期或居留许可的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居住地所属警察局或宪兵队。

【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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