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中国使馆发布赴老挝相亲注意事项 需了解相关法律

2017年11月13日 09:2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11月13日电 据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网站消息,近年来,不少中国公民来老相亲,由于不了解老挝相关法律法规,轻信不法中介,不但事与愿违,而且遭受钱财损失,甚至因违反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此,中国驻老挝大使馆提醒来老相亲的中国公民,首先要充分了解和遵守老挝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老挝相关部门规定,涉外婚姻应办理如下手续:

  1、父母同意当事人与外国人结婚证明(父母签名、按手印)(男女方各一份);

  2、当事人手写结婚申请(村委会盖章、当事人签名按手印)(男女方各一份);

  3、住址证明(男女方各一份);

  4、个人简历(男女方各一份);

  5、单身证明(如离婚则提供离婚证明)(男女方各一份);

  6、个人经济情况证明(男女方各一份);

  7、订婚协议(女方);

  8、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月内)(男女方各一份);

  9、健康证明(男女方各一份);

  10、护照复印件(男女方各一份);

  11、老挝地方(省、市或县)公安局面谈证明(男女方各一份);

  12、6个月内3×4照片(男女方各一份);

  13、本国驻当地使领馆不持异议书(男方);

  14、老挝外交部领事司意见书(女方);

  15、如婚姻破裂,自愿送女方回国保证书(男方)。

  同时,中国大使馆提醒来老相亲中国公民要做好必要心理准备,提高警惕,以免被不法中介侵害利益,或违反法律受到制裁:

  1、老挝政府目前对跨国婚姻管理严格,手续多,耗时长;

  2、中介手续费高昂且鱼龙混杂;

  3、老方女性与中国人结婚,往往有较高期待,一旦到中国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想象不同,可能会对婚姻造成冲击;

  4、中老生活习惯差异大,语言无法直接沟通,会对婚姻造成巨大影响;

  5、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全就盲目与对方相亲,加上不法中介的非法操作,可能会涉嫌贩卖人口或非法结婚被老警方拘捕。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再次提醒来老相亲的中国公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如遇突发事件,请即联系领事保护部门。

  联系电话:

  外交部领事保护热线:0086-10-12308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00856-20-55561683

  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馆:00856-20-55571303

【责任编辑:周兆军】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