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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裔遇车祸协议不报案 反遭对方诬告索赔

2014年10月24日 10:3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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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24日电 据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华裔妇女在一年前驾车与一辆摩托发生轻微车祸,双方当时协议互不报案,岂料摩托骑士却在过后向交警投报指遭妇女撞伤,而妇女的保险公司更在没有向妇女查询的情况下,轻易通过让对方索赔,导致妇女损失55%的保险无索偿折扣。

  来自雪州仁嘉隆的事主方碧燕(43岁,销售员),是在去年10月14日中午12时,于士毛月独自驾驶轿车时,被一辆摩托从后追撞其轿车尾部,导致车尾厢、防撞杆等部位轻微损坏。

  当时她下车查看,发现损坏不严重,不打算追究对方责任,而该名34岁的印裔摩多男骑士也没受伤,因此双方协议不向交警报案,但她还是基于同情,而给予对方50令吉前往附近的诊所检查,双方还签下一份互不追究的手写协议书,并拍下现场的照片留证。

  “我以为这事情就此了结,岂料在今年1月,一名来自沙亚南警区的交警查案官突然上门,告知我说对方报案称被我撞伤导致手部骨折,并询问我为何没向警方投报交通意外,我向查案官出示我们签订的协议书后,也在1月17日向警方投报。”

  她说,她在报案后将报案书、协议书副本和现场照片等文件交给车险代理员,交警并没对她开罚单。岂料到了10月,她再向保险公司查询时,却被告知骑士已透过律师向保险公司索偿,而保险公司已批准并赔偿给对方,包括因手部骨折导致23天无法工作的赔偿等。

  “我在这起车祸中并没有犯错,交警也没向我开传票,而我已向保险代理交代意外的来龙去脉,但保险公司却在没向我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轻易批准对方索偿,并取消我原本享有的55%无索偿折扣(NCD)。”

  她在满腹委屈下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张天赐投诉,要求后者协助向保险公司周旋,希望能取回原本享有的无索偿折扣。

【责任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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