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外国税务居民在马来西亚开户头需出示报税资料

2017年03月21日 15:3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3月21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7月1日在马来西亚落实的开设银行新户头需呈纳税所在地证明(Certificate of Tax Residency)的措施,并不影响在大马开设户头的大马纳税人。

  换句话说,网上广传大马本地人7月后到银行开新户头都要出示报税资料,并不正确。德勤税务服务执行董事朱佩佩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澄清,新措施只涉及在大马开设户头的外国税务居民。

  她举例说,如果是大马公民,但是在新加坡工作,就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如果要开设银行户头,该银行会要求申报纳税所在地证明,如果是新加坡税务居民,该银行就会把资料呈给新加坡税务局。

  她说,“如果你是大马税务居民,银行也会叫你自我声明纳税所在地,但银行或金融机构是不会把你的资料提呈给税务局,因为你本身已经是大马的纳税人。”

  她说,在海外没有财富的大马人并不需要担心。

  她说,大马国内银行会在今年7月1日起向开设新户头的外国人收集纳税所在地证明书,而原有客户也会给予时间,等到明年6月30日,银行就会向内陆税收局提呈相关资料。

  “任何外国人开设新的户头,就要遵循通用报告标准(CRS),包括原有客户。”

  朱佩佩日前在税务与资产管理大会透露这项消息后,20日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大马的税务居民到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他们就是非新加坡税务居民,新加坡的税收局会把他们的资料转给大马的税收局,包括他们的存款资料等。

  “在这种情况下,在海外有财富的大马公民就会受到影响。”

  她说,相同的,大马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也会同样把外国人在银行户头的资料提供给该国的机构。

  她说,过去在开设新户头的时候,银行会向客户索取很多资料,而在新的措施下,银行会给予一张自我申报证明书(Self-certificationform),申报税务所在地。如果银行看到顾客是大马的税务居民,就不会要求填写进一步的资料。

  “如果不是我国的税务居民,银行就会要求你注明税务编号。”(郭秋香)

【编辑:梁异】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