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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遇警察持枪巡查 记住各国执法行为规范各异

2017年03月28日 16:2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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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左图为死者家属在19区警察局门口哭诉。右图为旅法华人自发到巴黎19区警察局门口抗议。(法国《欧洲时报》)
    左图为死者家属在19区警察局门口哭诉。右图为旅法华人自发到巴黎19区警察局门口抗议。(法国《欧洲时报》)

  中国侨网3月28日电 据法国欧洲时报网报道,3月26日晚,居住在法国巴黎19区的一名中国人因与法国警察发生冲突被打死,事件在当地华人社区间引起轰动。有关警察持枪巡查,各国执法行为规范各有异同,这一话题受到关注。

  法国媒体报道称,该名居住在法国的中国男子刺伤了一名19区打击犯罪大队的执法警察,警察遂开枪将其击毙;而根据死者女儿的表述,三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看到父亲手中拿着剖鱼的剪刀,立刻开枪将其打死。

  虽然目前事件的真相还未查明,但是如果事实如死者女儿所述,法国警察在开枪前并没有表明警察身份,也没有发出口头警告,那么警方是否存在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便成为争议的焦点。至于什么样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开枪或动用致命性武力,在欧洲各国法律及警方规定中均有差异,以下盘点一些主要国家的警务特色,供海外华人朋友们参考。

  与法国大陆法系的警察文化不同的是,施行海洋法系的英国警察更具亲民形象,值勤时一般不带武器。但是近日,在英国国会大厦遭到袭击后,英国警察不佩枪的传统也同样引起了争议。

  英国警察不佩枪传统再惹争议

  3月22日,英国国会大厦恐怖袭击案中不幸身亡的警员基思·帕尔默,在阻拦凶手进入大厦时,身上没有佩枪。直到他被刺伤,才有人将凶手击毙,那时凶手已经驾车在威斯敏斯特大桥冲撞了数十名行人,并下车从国会大厦入口长驱直入。甚至有报道说,击毙凶手的不是门口的警察,而是刚巧在现场的防卫大臣迈克尔·法伦的贴身保镖。上海界面新闻报道,当街头喋血一幕散去,这些天人们聚集在伦敦特拉法加广场,为恐怖袭击受害者守夜哀悼的同时,关于是否应该让更多英国警察配备枪支,再度成为尖锐话题。

  英国警察对枪支的排斥由来已久。广州《羊城晚报》报道,英国、爱尔兰、挪威等欧洲国家都禁止警察执法时携带武器(执行特殊任务的警察除外),以此减少警察滥用武力发生的机会。即使允许警察携带武器的国家,也几乎都把警察使用武器的时机和程序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正使用武器威胁警察或他人生命时,必须先口头警告,然后鸣枪警告,当非使用武器不能消除这种威胁时,开枪击其非致命部位;当对方失去进攻能力时,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后应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检察官调查。

  其中,英国对警察持枪和使用武器控制得相当严格,《1984年警察和刑事证据法案》、《1998年人权法案》、《警察使用枪支指南》等一些法律和规定确定持枪警察使用武器的时机。持枪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阻止犯罪和自卫时,只有在不使用武器不能阻止“对生命迫在眉睫的威胁”时方可使用枪支。同时,英国法律还规定,“使用枪支”指“用枪指着对方”或“开枪射击”,警察个人要对自己使用武器的后果负责。

  虽然2015年11月的巴黎恐袭案之后,英国佩枪警力有所增加,但英国政府方面的总体态度仍旧更倾向于通过情报搜集和与社区的联系来防范恐袭案件的发生,并不支持增加佩枪警员。

  最小限度使用武力已成为警察执法的国际惯例

  为了防止警察滥用武力,各国立法机构都通过法律规定警察在执法中使用武力必须与现场所需一致,不能过分使用武力。“最小武力”或“最小限度使用武力”成为警察执法的国际惯例,各国警察乃至国际警察组织培训,都把“最小限度使用武力”作为主要培训内容。

  其中,法国对警察使用武器的时机这样规定:首先要表明警察身份,然后发出口头警告,如有必要再次口头警告,要尽最大可能不使用武器,只有在异常危机时刻,并且尝试了其他方法无效,在别无选择时方可使用武器,使用时还要最后警告。

  中国警察网报道,德国规定,尽量使用非致命武器,如网枪、眩晕弹和黏着剂等。开枪前还要遵守以下规定:开枪前必须表明身份;在拒捕或者警察受到生命威胁时才可以开枪,并只能打非致命部位;在对方没有武器、已缴械投降,或者歹徒手里有人质等情况下,警察不得开枪。警察一旦开枪,会有专门人员在对口头警告情况、开枪理由、目标距离等认定与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并据此处理。几年前,在法兰克福机场发生的一起误杀案件曾引起德国社会的激烈讨论。机场警察怀疑一名阿拉伯男子为恐怖分子,就喝令他站住,他听不懂德语就一直往候机楼跑,结果被当场击毙。当事警察后来被判了“过失罪”。

  警察滥用武力后果严重 欧洲的教训不止一次

  巴黎19区中国男子被警员破门入屋枪击死亡,事件在当地华人社区间引起轰动。北京环球网报道,有当地华人周一(27日)晚在警局外举办集会悼念死者,其后演变成骚乱。事实上,欧洲很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遭受过因警察滥用武力引起的局部或全国骚乱,这些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世界各国对警察滥用武力的重视,并把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反警察暴力日”。

  1968年,巴黎大学开除了要求教育改革的学生运动领导人,学生则罢课并占领校园表示抗议。警察过度使用武力强行驱散了占据校园的学生,引发了包括工人在内的全国抗议浪潮“五月风暴”。为了结束这一危机,国民教育部部长辞职,时任总统戴高乐宣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2001年,八国峰会在意大利北部港口城市热那亚举行,来自世界各地的抗议全球化的示威者与警察展开了巷战。23岁的抗议者卡洛·朱利亚尼搬起一个灭火器砸向车内宪兵时,新征募的20岁宪兵拉比涅里慌乱中举枪将其击毙。意大利官方向公众解释为,宪兵是在被打伤的情况下开枪自卫,但意大利检察官则表示要对开枪宪兵以谋杀罪起诉。而峰会结束后,针对意大利警察开枪打死示威者的抗议浪潮迅速蔓延到法国、德国、希腊、英国、荷兰、瑞典、奥地利、美国、加拿大、立陶宛等国家,抗议者举着“警察是杀人犯”的标语抗议意大利警察滥用武器,强烈要求意大利严惩杀人警察。最后意大利政府不得不妥协,解除了国家警察副总长等三名高级警官的职务,骚乱才逐步平息下去。后来,5名高级警官因警察暴力被判处高达5年的监禁。

  2011年,英国29岁青年马可·达根在伦敦东部托特纳姆被警察开枪打死,伦敦警方称,达根当时持有武器,并向警察袭击。但公众和一些学者认为警察过度使用武力,加之达根是黑人,也有人把此事件与种族歧视联系起来。于是,在托特纳姆爆发了抗议警察暴力的示威,并引发了骚乱,骚乱蔓延到整个英格兰地区。

  如今,针对华人被击毙事件,法方司法警察和督查已经介入,正在调查此案。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也立即启动了领保应急机制,联系法国警方了解情况,要求其尽快查明真相。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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