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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美国华人回中国结婚 在美需做四道公证

2017年11月20日 15: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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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1月20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有美国华人朋友咨询,表示自己丧妻多年,一直未再婚,最近朋友介绍,有了再婚打算。如果要回中国结婚,想了解在美国,应如何开始进行必要的手续?

  旅美华人律师林荣杰解答称,已经入籍美国、成为美国公民的华人想回中国续弦,需做四道公证:

  1. 计划回中国结婚,首先要证明自己是单身的。基本上,他国领事馆公证美国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让三级公证申请人,可以用此公证书,到该国以资证明美国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可被当地的政府接受。

  2. 妻子过世的证明书。(当事人若是离婚,就是离婚证书)。须准备一份宣誓词,将过世的证明书附在宣誓词里,宣誓该过世证明是真实的。须在公证人面前签名这份宣誓词,这是所谓的第一级公证。

  3. 再将第一级公证书送到郡(County)办公室,公证第一位公证人的公证。这就是所谓的第二级公证。

  4. 同样的,第三级公证就是将第二级公证,送到州政府公证。

  5. 经过三级公证,可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中国领事馆办理公证,最后,凭着中国领事馆的公证,就应该可以回国内办理结婚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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