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马来西亚官员:穿山甲已列为受保护动物 禁止捕杀

2019年02月12日 14:2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2月12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沙巴副首长兼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刘静芝对州警方与州野生动物局,联手在担坡罗里起获价逾840万令吉的穿山甲及冷冻穿山甲肢体的案件,感到惊震。

  警方及野生动物局成功起获61只活穿山甲、没收物品包括61个活口穿山甲、361公斤穿山甲鳞片,572只冷冻穿山甲,3个装满1,860箱冷冻穿山甲的货柜,两个相信为是熊的动物脚和四只冷冻蝙蝠。

  刘静芝重申,其部门展开多项措施遏止穿山甲遭屠杀,甚至将穿山甲提升列为受保护的动物,意味着州政府拥有严厉的法令对付涉及屠杀穿山甲的不法之徒。

  她表示,几乎所有被破获的偷猎穿山甲的案件都成功被提控上庭,涉及者亦被绳之于法。“非常不幸的是,本月7日在担坡罗里被破获的案件,猎杀野生动物的案件几乎已趋严重的地步,如果没有受到遏止,将会导致沙巴州的另一种野生动物将濒临绝种的噩运。”

  刘静芝亦赞扬警方成功逮捕幕后的操纵主谋,涉及者应该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她也感激热心的公众人士挺身而出,协助警方逮获该名现年35岁的嫌犯,并希望警方将会继续的协助州野生动物局,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案件。

  刘静芝重申,穿山甲在1997年沙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之下,列入第1条第一页,意味着任何人士不得捕猎、食用、拥有或售卖穿山甲或其肢体,涉及者将被施予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5万至25万令吉,坐牢1至5年或两者兼施。

  她重申,当局必须在补猎野生动物的热点提升野生动物意识的活动,以便提升人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我们必须清楚的知道,野生动物活着的时候,远比死亡来得值钱。”

  刘静芝建议各乡村应该推行更多的生态旅游计划,吸引更多的游客及持续性的收入,停止破坏环境及猎杀野生动物的活动。

【责任编辑:谢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