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林肯智曾两次致函大马董总主席叶新田道歉
2009年04月25日 08:53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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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消息: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林肯智代表律师王健强指出,在殴打事件发生后,林肯智曾两次通过律师致信马来西亚董总主席叶新田道歉,但叶氏没有答复。
王健强说:“在事发隔天(1月12日),林肯智第一次指示我(王健强)写信向叶新田道歉,不过,叶并未对信件作出回复。
林肯智于3月14日再度写信向叶新田致歉,并表示愿意在没有律师及家长的陪同下与后者会面致歉,后者同样没有回复。”
王健强4月24日代表林肯智在法庭上求情时说,林肯智并非在受到任何人教唆及煽动的情况下击伤叶新田,他(林肯智)当时是因为一时失控而击伤叶新田。
他强调,林肯智会击伤叶新田是因为受到新纪元风波影响而情绪失控。
【编辑:王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