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早的就不说了,至少我们上一辈作父亲的,大多是相信“鞭下出孝子”的严父,在家里可说是至尊无上、威风八面。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只有乖乖听话的分儿,谁敢抗命,随时有各种排头等着伺候。在我童年的日子里,挨打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拧耳朵、搧耳光、捱板子、爆栗子,哪一样没有亲身领教过?就连在班上考了个第二名,都能惹来一顿臭骂,唠叨个半天。
好不容易捱到我们升了级,也当上了父亲,却惊觉已变天了。在下一代的眼里,我们就只是“衣食父母”——光是为提供他们一切需要而设的。作父亲的威风?提也别提!儿女若肯把你当朋友,就已经很够面子了。虽然圣经的“箴言”里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可是,美国的法律容许你打儿女吗?不把“虐待幼儿”的罪名罩下来才怪!轻则勒令隔离,重则锒铛入狱,这类事件报上屡见不鲜,万万儿戏不得!
我家女儿倒是挺“识时务”的,不知从哪里听来“child abuse”的词儿,打从上幼儿园起,就不时搬出来往嘴边上挂,我还没开始动她一根指头呢!说是我“咎由自取”也不为过。由于中年得女,从小把她捧在手心里,不忍心拂了她的意。记得早年某次圣诞节,我们送的圣诞礼物,没能遂了她的心愿,她大发娇嗔,虽百般劝说仍不肯罢休。我光起火来,狠狠搧了两屁股,虽立竿见影收了效,却痛在心里,深悔动了大刑,暗暗立誓:“严父”的角色,再也别让我来扮演。
“严父”当不得,“慈父”又不时兴,就另辟蹊径,试着当个“巧父”吧!
女儿上了高中以后,作息时间常常颠倒,众人皆睡她独醒,夜深了才开始作功课。往往她老爸已更衣就寝,一声“Dad!Fruit?”为贯彻“巧父”的角色,寒冬里也得揭被而起,到厨房洗手操刀,剔核切瓣上碟。就连葡萄柚也得外皮内膜都剥个净光,她才肯享用。有一回,一伙女娃儿们聚在一起,互相交换如何在家“受宠”的得意经验。葡萄柚这档子事,竟也成了她在同侪间炫耀的“战果”!至于班上所指定的,需要抡刀弄锯的课外作业,“借用”老爸的巧手“协助”来完成,那就更是师出有名,不在话下了。
虽然这种种“巧父”的作为,早已被视同理所当然,我也不曾冀望获得赞赏,可背地里却另有文章。
日前老妻与女儿谈心时,感慨着说:“你哥哥就是玩性太大,好像爸爸年轻时一样。你老爸呀,当年若肯把心思多放点在正业上,今天的成就必定更加出色!”她居然大义护亲:“我爸好得很呀!他若成就更高了,又怎么能有时间陪女儿呢?”事后听老妻转述,弥足安慰,这“巧父”也当得甘之如饴了。
如今儿女渐长,我更能体会“把儿女当朋友”的必要。对儿女们的要求,也已降到了底线。说白了就两句话:有一技在身,不误入歧途。虽然“用杖打儿子”今天已行不通了,圣经里另有一处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却仍然是可以遵行的,再怎么说,总还能满足现今的社会要求吧!(摘自美国《世界日报》/多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