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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为海外人才回国开“绿色通道”

2007年04月19日 16:19 来源:城市快报

    经过3个多月的精心筹备,昨日(4月18日)在天津大礼堂举办的“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活动中,千余名高级人才和海外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约,近500个高级职位吸纳英才,共引进105名博士后进站,10多项引智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记者还获悉,日前人事部门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分别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报酬、申报项目、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知识产权保护、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回国工作不受户口限制

  《意见》规定,今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对特别优秀、国内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资助专项经费。

  配偶和子女优先接收

  本市将妥善安排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配偶和子女。随迁配偶就业,采取个人联系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用人单位有接收条件的,要优先安排。

  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入出境居留享受便利条件

  已加入外国籍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其随归家属在我驻外使领馆办妥“Z”字签证来华后,需长期居留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长期多次“F”字签证。上述人员的外国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享受同等条件的入出境便利。

  已加入外国籍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要求的,可凭人事部出具的推荐函或身份确认函以及《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上述人员的外国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享受同等条件的入出境便利。(侯砚)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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