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工作,四川省人事厅联合其他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川工作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送审稿)》,10月19日,这份送审稿在四川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系会议第二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订。经各部门讨论修改后,《实施意见》将正式生效。
《实施意见》拟决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川服务的报酬,从事技术开发或以技术入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以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的,经各方约定,可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提成或适当提高技术入股分红比例。
高层次留学人才职务发明转让后的收益分成,经与单位协商同意,职务发明成果完成人自行开发、自行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可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享受转化后的收益;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完成的收益比例最高可占成果转化收益的50%。(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