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期在国外工作,已办理住在国五年30个月认证,华侨认证有什么规定?

  答:您好,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根据国务院侨办2009年4月制定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对于华侨身份确认,各省份出台的相关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不同。比如,根据《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中规定,华侨身份的确认,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华侨在本省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运输、通讯、社会保险、财产登记、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住宿登记等事项,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持有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证明其身份。(来源:《侨务政策法规问答》;《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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