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人才优粤卡者可落户广东 12月1日起试行

  原标题:持人才优粤卡者可落户广东,12月1日起试行

  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2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笔者11月1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网上申办平台(网址:http://yyk.gdrc.gov.cn)已经正式上线,提供人才优粤卡申领、自助办理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多项人才公共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人才优粤卡分为A卡和B卡,有效期最长为5年,既面向来粤或在粤工作的科技领军人才、文化艺术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也面向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技能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其中,符合申领人才优粤卡A卡条件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符合申领人才优粤卡B卡条件的人才,需是外国国籍、港澳台籍或定居在国外并具有中国国籍。

  持卡人可凭卡在落户、购房购车、社保、子女入学、贷款、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便利服务。例如,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住所或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持卡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在我省工作所在地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按规定免费入住我省人才驿站;子女可入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当地户口的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到我省居住,并计划在就业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配偶、子女未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持卡人创办科技型企业可向指定银行申请一定额度的无抵押贷款;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或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作者】王聪 【通讯员】粤仁宣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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