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我市发布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七类外籍人员可申请人才认定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捷兴)日前,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下称《认定标准》),试行有效期3年。七类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根据《认定标准》,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分为七类,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属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属于优秀青年人才的、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和经市有关部门推荐的人才。满足上述任意一类及以上标准的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认定标准》注重衔接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深圳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对于具有国际水平、国际视野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的需求,重点认定科技创新人才。

  其中,在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人才方面,深圳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诺贝尔奖提名者,国际性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广东省、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等标准细项。

  此外,深圳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中国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和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及地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工作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等。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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