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刊宪 正式成香港法例

  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刊宪 正式成为香港法例

  中新社香港6月22日电 《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22日刊宪,正式成为香港法例。

  宪报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签署。条例列明,高铁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以及高铁香港段营运中的客运列车车厢,均视为香港以外并处于内地之管辖范围,行使内地法律实施管辖,包括司法管辖。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7年7月宣布,特区政府与中央有关部门经过周详研究,并参谋深圳湾口岸模式后达成共识,决定采用“三步走”方式在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第一步:由内地及特区政府达成落实“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第三步:两地各自进行相关程序予以实施,在香港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香港特区立法会6月14日通过《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22日刊宪意味着“一地两检”香港本地立法程序完成,“一地两检”三步走程序也全部完成。(完)

【责任编辑:于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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