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华人社区 | 中国侨界 | 华商 | 留学生 | 华文教育 | 人物聚焦 | 华侨农场


您的位置:首页华人社区华人动态

上诉法庭再审争子案 熊晶有望重获爱子抚养权

2005年10月17日 11:27

    华声报讯: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华裔女子熊晶和前夫胞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上诉案件,10月14日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的纽约州上诉法庭由5名法官听审,熊晶和其小姑、纽约市儿童保护局以及其儿子的监护人代表律师向法庭作出申辩后,上诉庭预料会在两周内作出裁决,虽然律师估计,法庭极可能裁决纽约市家事法庭于2003年单方将孩子抚养权判定给熊晶小姑不合法,但这并不意味着熊晶会在短期内和孩子重逢。

  熊晶的律师维本指出,上诉庭的裁决无人能估计,但如果法庭作出上述裁决,那么熊晶的小姑海乐或任何监护人必须在新的听证中提出证据,显示家事法庭于2003年将孩子判处给她是因当时“情况非凡”,对孩子不利,否则法庭就必须将孩子判处给身为孩子唯一在生母亲的熊晶。

  律师说,上诉庭可能裁决由州高等法庭或纽约市的家事法庭负责新的听证,虽然上诉庭会很快作出裁决,但州高等法庭或市家事法庭的听证再拖多久的时间无人能估计,不过上诉法庭虽不会裁决抚养权交回给熊晶,但在听证举行前他相信上诉庭会先让两年余未见过面的孩子的熊晶探视亲骨肉。

  这宗上诉案件是由法拉盛华裔市议员刘醇逸根据州司法提供的权力,以局外人的身份代为提出,刘醇逸是根据纽约州上诉庭的一项判例代熊晶提出上诉,该判例规定市儿童保护局在处理家庭暴力时不能任意将孩子带走,使已是暴力受害者的妇女面对双重打击,除非该局能证明涉案妇女是一名失职母亲。

  在14日的听证中,熊晶的代表律师戴维斯是受害妇女庇护所派出的义务律师,她首先向法官指出,纽约市的家事法庭于2003年将孩子判处给海乐是不合法的,因为当时熊晶身陷囹圄,法庭没有给她机会辩护,同时海乐当时没有向法庭证明当时“情况非凡”,律师也说,家事法庭当年判处身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熊晶是失职母亲也已经违反了州上诉庭的判例。

  海乐由丈夫James Hiler代表,他向上诉庭指出,家事法庭当时判处孩子给海乐的确存在“非凡情况”,他提出四点,即熊晶有心理问题,曾忽略孩子,曾将孩子拐带回中国大陆,以及当时坐牢,他说,在一宗原本正在家事法庭进行的听证中,他曾准备向法庭提出这些“情况非凡”的因素,但熊晶律师却在听证进行中突然提出动议撤销,使他没有机会提出。15日也在庭内的市儿童保护局代表则向法庭指出,该局目前不愿再插手这宗案件。

  5名法官显然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安全,在15日的听审开始时,5名法官中有多人提出的首个问题便是孩子特瑞登目前在哪里,但拥有法庭授权抚养权的海乐律师却没有透露,而小特瑞登监护人则指出,她曾在今年8月间在海乐的安排下,和孩子见过一次面,她说,特瑞登看来相当健康活泼。

  熊晶律师维本在听证结束后指出,上诉法庭如果裁决必须重新举行听证将对熊晶有利,因为届时熊晶将有机会通过律师辩护,同时,身为孩子唯一在生母亲,她是在法令下唯一应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人,而曼哈顿的家事法庭法官莎柯特曾作出许多对熊晶不利的裁决,但即使新的听证交由家事法庭处理,听审的法官将不再是莎柯特法官。

  熊晶15日在父母和刘醇逸华裔主理杨爱伦等人的陪同下出庭,她在庭讯结束后说,她对上诉庭的听证存在希望,法官在听审中已探讨了所有的问题,被问及已和孩子近3年未谋面,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已和前夫胞妹争夺了3年余,她是否曾有过放弃的念头,熊晶红着双眼说﹕“我不会,也不能放弃,我怎能放弃呢?为了孩子,不管怎样我都会去争取!”



编辑:田晓容】


进入相关专题: 抗争七年 中国夫妇用法律武器赢回女儿

·翁诗杰抢先宣布将于30天内召开马华特别代表大会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就绪 领军人物相约“上海见”
·谦虚难敌"抢功"文化 海外华人需练习举双手邀功
·十二个国家和地区踊跃报名参加第十届世界华商会
·两岸三地明星华府联袂演绎“金秋月圆”中秋晚会
·马来西亚霹雳州政府新规:行政议员必须学华文
·外国移民潮活跃意劳工市场 华人女老板多于男性
·美中餐馆售出头彩分红83万 1.7亿巨奖料属华人
·中国驻葡使馆官员走访华人区 赞叹华商发展前景
·弄虚作假警方介入 英国21家华人移民中介受调查
更多>>>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