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法院判决调解一侨房侵权纠纷案
华声报讯:一宗占用侨房长达10年之久的房屋侵权纠纷案件经过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及耐心调解,日前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侨房物归原主。 据汕头特区晚报报道,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文光居委赵厝巷铜钵仔22号3户原为公产房,该房的东畔后房、厝手及客厅出租给张某使用。1995年1月19日,原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发出了《落实侨房通知书》,将上述房屋落实归还郑某,并于次年1月15日向郑某颁发了房地产权证。郑某及其家人遂多次找张某协商腾退事宜,也曾多次找房管部门协调处理,但张某一直无理占用上述房屋拒不腾退。在漫长的维权路上,郑某及其儿子相继去世,无奈之下,郑某的两个孙子把张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法通知被告张某应诉,但张某既不答辩,也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书中,法院从房屋权属的确认、原告主体资格、诉讼请求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详细说理,最后判决张某应立即从占用的房屋中腾退出来,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宣判后,输了官司但输得明明白白、自知理亏的张某派妻子到潮阳区法院要求协调处理。经法官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意将租金减至2000元,而被告也当场将2000元付还原告,并将房屋腾退交还原告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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