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广州消息: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下称“侨法”),经广州市侨办与市普法办协商,并经市普法领导小组同意,“侨法”已明确列入广州市“五五普法规划”(即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及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
此次“侨法”普及宣传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归侨侨眷和全体市民,重点是各级国家机关,各个接受侨捐的受赠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社区。
“侨法”普及宣传的内容是“侨法”涉及的概念、意义、各项权益等内容,并拟重点普及捐赠、投资兴办公益事业方面权益的保护;侨房合法权益的保护;侨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华侨农场权益的保护等内容。
在“侨法”宣传方面,将争取各大媒体的支持,利用广州电视台“公益广告”、“政务之窗”,广州日报、广州电台等媒介,加入“侨法”宣传内容,并尝试使用手机短讯普法,以有效拓展“侨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广州市普法办的宣传平台,如各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橱窗、市普法网、市“五五普法”知识读本(有15条涉侨内容问答)等资源,扩大“侨法”宣传面;利用侨务系统现有普法资源,通过广州《华声》、《荣誉》杂志,《广州侨商报》,广州侨网,各区市侨讯等媒体,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
另外,广州市还将“侨法”作为市级局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之一,在局领导培训班、市统一组织的学法讲座、网络讲座等中加入“侨法”内容,并作为考试内容之一;安排在市委党校举办局处领导学“侨法”的报告会或讲座;将“侨法”列入全市公务员统一学法考试。(广州市侨办/欧阳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