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南宁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重新修订和颁布施行以来,南宁市侨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协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效地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一是贯彻落实侨法,依法维护侨益。广泛开展侨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南宁市的侨情出台保护归侨权益的政策,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南宁市侨办近年来对归侨侨眷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调处,接待来访1473人次,处理来信395件,处理率达95%以上。落实侨房政策49户,建筑面积10231.9平方米;解决侨房拆迁43户,建筑面积6500多平方米;处理涉侨案件30多起,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其中涉及海外侨胞投资企业的两起,金额220多万元,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侨商投资环境,促进“侨心工程”发展。注重改善投资环境,加强联系、服务、引导,积极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
几年来,全市共接受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的“侨心工程”项目53个,捐赠金额达500多万元。
三是深化改革,积极引导,不断推动华侨农场的发展。采取一系列措施办法,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加大对华侨农场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
目前,全市华侨农场共有1.8万多人解决了养老保险问题,学校、派出所、卫生院2002年整体剥离减轻了农场负担,600套“侨居工程”的实施改善了职工住房条件。
近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已将“为200户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进行改造”(简称扶贫安居工程)列入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改造200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改造任务。(南宁市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