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赢中
汉字简化势在必行
汉字有很多他种文字所没有的优点,但无庸讳言,学习汉字的难度也远较他种文字为甚。简体字学习容易、书写方便,既基本保持了汉字的优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习中的困难,对于普及文化来说,是极为有利的。
随便举一些常用的字,例如:在简体字中“礼让、奋斗、尽职、会议、台湾”等字,认、写都比较方便,但假如写成繁体,则是“礼让、奋斗、尽职、会议、台湾”,无论是认是写,都要麻烦得多。
因此,在当前生活节奏快、需要学习知识多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让每一个人都花费大量精力去学习文字。所以,汉字的简化势在必行。
繁体字较为准确严格
但简体字的缺点也同样是十分明显的,这只要看一看多伦多的繁体字小报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错误,就可以知道了。例如,在繁体中“干部”、“干净”、“天干地支”中的“gan”,因为意义不同,所以用的字也不同,但在简体中,却都用同一个“干”字;在繁体中“皇后”、“后来”中的“hou”字,也毫无相同之处,但在简体中,则都是“后”。于是,在这些报纸中,将文章由简体翻成繁体时就常常容易出错。
也许有人说:“我不用繁体,岂不就不会出错了吗?”不然,姑且不论有些简体字已经失去了汉字在像形、意义上独特的优点,仅因为某些简体字的“互相套用”,就可以发生对同一段文字出现不同解释毛病。亦以常用的“后”字为例,假如有下面一段简体文字:“王与王后抵京,王后病,不治身亡。”则很难弄清,究竟是先生(王)死了?还是太太(王后)死了?但假如用繁体,就不会有这缺陷,因为二个“hou”字完全不同,假如是“王后病”那就是“后来先生(王)病了”,如果是“王后病”那就是“太太(王后)得了病”。
当然,在大多数时候,对某段文字即使理解错了,也不过闹个笑话而已,但假如在法律条款、国际协定,或者大笔的经贸合同中,则只要有一处可以两解的文字,其影响就难以估量了。
呼吁“繁简并存”
既然繁体、简体各有优缺点,那么就应该让它们同时并存,发扬各自的优点。
从写作和出版发行的角度来说:小孩子们的教科书,当然应该是简体字;面对大众的书刊报纸,也可以是简体字。
但经典的、重要的、不能有任何曲解的文件,例如:国内的宪法、法律文件,联合国的文件,乃至与他国的重要商务合同等,则应该用词意较为严格的繁体字(当然可以同时有简体本)。
至于对历史的研究,因为古人的姓名、地址等用的本是繁体字,我们更不应该按现在的简体字强行给他们换名换姓。在大陆,也许为了“统一”,于是甚至一些历史学家所写的、论证古代事物的文献也都用简体,以至某些地方弄得不知所云,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从学习的角度来说:对于一般百姓,只需能懂简体字就行,但对于知识水平稍高一点的人来说,就必须懂得繁体字。因为,简体字是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现用标准简体字,于1964年正式定案),而在此以前,我国不论大陆港台,所有文字资料,都是用的繁体字,所以,假如不认识繁体字,那就只能限于阅读近四十年的作品了。
因此,建议对高中学生,都应该讲授繁体字,至少要让他们能够“看”。试想:我们看外国作品都还希望看“原文”,因为觉得只有看原文才体会得到他的美,终不成对我们自己民族的作品都只能看“译文”!
没有标题的希望
爱祖国,爱的是什么呢?爱的是生我养我的这块土地,爱的是发育在这块土地上的文化传统。尤其对于中华民族而言,我们常常以自己的、远长于其它民族的、有详细文字记载的文化为骄傲,而在这其中,我们的文字(繁体字)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假如大陆人不再看得懂繁体字,那么,这骄傲岂不是只能让台湾人独享了。
在中国,近几十年来,毁古颂今的思想,已经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大批保存了千百年的城墙、庙宇、碑刻、……,在这短短的几十年中,被摧残得面目全非。笔者1976年去河南洛阳,看到龙门石刻被毁坏得惨不忍睹,陡峭巍峨的石壁上,原来刻满了无数尊小佛,这时,每尊小佛的头,竟然无一遗漏地都被敲掉了。笔者在心痛之余,也着实佩服这些毁古大军工作的认真细致。
改革开放后,当发现有些港台人笃信佛教、洋人们则都爱看古迹,于是,为了短视的赚取“洋钱”,不仅劫后余生的庙宇古迹被打扮得金碧辉煌,还仿制出了大量不伦不类的赝品。
上述这段历史,每一个中国人都是知道的,希望在对待繁体字的问题上,不要再交“学费”了。
在汉朝初年,因为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影响,以致很多经书已经失传,国内能讲《尚书》的人,只在山东还有一个伏生。汉文帝时,伏生已经高龄九旬,行动都困难了,于是就只得派晁错到山东去,听伏生讲课、并做记录,因此,在历史上留下了著名的“伏生讲经”故事。
假如中国因为汉字简化,而使年轻一代不再认识繁体字,则若干年后,当发现有“洋人”赞赏我们的繁体字,而再想“抢救”时,不知道是否也需要到山东去寻“伏生”了。(来源/加拿大大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