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四月十六日电 (记者 周兆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小组,今天结束了在福建省的执法检查。在临行前的反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指出,要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护侨,应该准确理解与处理好三个关系:
首先,要准确理解与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依法治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们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能违背法律。当然,法律也需要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其次,要准确理解与处理“一视同仁”与“适当照顾”的关系。中国在制定和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时候,有一个基本原则: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韩启德表示,“一视同仁”与“适当照顾”并不矛盾,而是辩正统一的,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适当照顾”是考虑到归侨侨眷这个群体的特点,以便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准确理解与处理稳定、发展、改革的关系。稳定是大局,有了稳定的局面,改革和发展才能顺利进行。同时,只有经济发展了,归侨与侨眷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他们的困难才能得到根本解决,稳定的局面才能实现可持续。而要巩固稳定与发展,就必须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
在福建,执法检查小组重点考察了几个华侨农场的发展情况。针对华侨农场目前存在的一些困难,韩启德表示,福建省在扶持华侨农场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要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必须大力提高华侨农场自身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