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汕头消息:汕头市实施“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解决“一房多制”遗留问题,至目前,已收购办理45套“一房多制”房产的交易过户确认手续,合计建筑面积1600多平方米,涉及资金120多万元;另有1宗房产正在申请或收购手续审查办理中。
据汕头日报报道,“一房多制”房产是该市旧城改造和侨房撤管过程中形成的一套房屋多个产权人(即混含华侨产权及普通业主产权)的遗留历史问题,目前中心城区仍未落实归还使用权的“一房多制”侨房撤管面积尚有32742平方米,涉及租住户831户。为依法保护华侨业主的合法权益,汕头市将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落实归还侨房使用权的任务。
汕头市政府成立了市“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办理一房多制侨房的收购和出售工作,并就实施“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的范围、对象、申请方法、办理程序、房价确定及付款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按规定:收购或出售的“一房多制”侨房,暂不补交地价款,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性质,今后此类房产入市时,再按规定补交地价款。同时,对向原租住户出售已收购的“一房多制”侨房,免予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另外,“一房多制”侨房收购和出售的价格,在2007年4月7日前的,按原确定的价格执行。即收购的房价为:属市区乌桥、光华片区范围内的“一房多制”侨房,按每平方米760元进行收购;属龙湖、金平区范围内的“一房多制”侨房,按每平方米780元进行收购。出售的房价为:按优惠政策定价,即参照汕头市房改售房个人实付款最低价每平方米200元和补偿金每平方米353元,合计每平方米553元的最低价计算。以后随市场房价的变动,由协调小组作相应调整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