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银川消息: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5月16日到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银川、石嘴山、吴忠和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以及部分侨资企业、台资企业侨务工作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侨务工作担负着实现依法维权、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尊重意愿、促进友好的任务,对维护侨务群体利益,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区侨务系统特别注重发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引导作用,鼓励、动员海内外力量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在抓好与原宁夏及海外华侨华人和新生代联系的同时,大力抓好挖掘外省籍华侨资源的工作,致力抓好“大侨务”战略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凝聚侨界力量;同时,结合宁夏实际,逐步延伸侨务工作网络,使侨务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侨务工作对象,在基层和第一时间落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五年中,全区侨务系统每年为侨办实事近百件,累计接待归侨侨眷来访近600人次,解决住房、子女升学、就业、协调经济纠纷案、查询海外亲人近事项230余件,取得了“解决好一件,影响海内外一片”的良好效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侨务执法工作知识的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广大侨务干部要自觉运用好“一法两办法”,深化侨务执法工作的的执行效果,促进监督实施侨务法律法规的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为侨务工作法规的宣传贯彻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大力创造良好的侨务工作氛围,有针对性地加强侨务工作网络,努力把侨务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丁占江、宋晓华及自治区外办、侨办以及人大民宗外侨工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