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是本法颁布实施16年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两次听取国务院10个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中国侨联关于法律实施、维护侨益的情况汇报,并研究改进的措施。4月9日至5月22日,检查组划成3个小组,由顾秀莲、盛华仁和韩启德3位副委员长带队,分赴广东和上海、广西和陕西、福建和山东6个省(区、市)进行检查。
近日,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陈光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海内外侨界人士非常关注这次执法检查。许多省都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的省决定拨出专项资金解决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有些省在加快立法进度,争取年内出台有关涉侨法规。从4月6日执法检查开始到6月6日止,仅两个月时间,检查组就收到200多封来信。执法检查组对这些信访件进行了梳理,选择一批涉法涉诉案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要求反馈处理情况。
归侨侨眷权益得到保护
适当照顾原则得以体现
新闻背景:中国人漂洋过海,出国谋生,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海外侨胞身在异国,心系故乡,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祖国的繁荣和发展,都作出了巨大贡献。199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年10月又进行了修订。这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
记者:你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的总体情况评价如何?
陈光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全面贯彻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使侨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侨务法律实施和侨务政策落实总体情况是好的。各级政府贯彻实施侨务法律和政策,尊重归侨侨眷,从政治、经济、教育、就业、救济等多方面坚持一视同仁,给予适当照顾。
一是归侨侨眷的政治权益得到保护。历届全国人大代表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大也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政协安排了侨界委员。1991年以来,当选历届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的归侨侨眷达640多人次,担任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的归侨侨眷达900多人次。
二是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各地为落实侨房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全国共清退了近4000万平方米的华侨私房,侨房都按政策规定得到较好落实。这是一项凝聚侨心、维护侨益的重要举措。
三是各级政府支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捐赠兴办公益事业。对海外侨胞捐赠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海外侨胞在国内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总价值近600亿元人民币。
四是归侨侨眷的生活与就业得到了适当照顾。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出台政策,提高退休归侨职工的生活待遇和困难归侨侨眷的补助标准。所有这些都受到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高度赞扬,为大批海外侨胞回国定居和创业创造了条件,对于培育好、保护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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