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多伦多消息:加拿大安大略省人头税苦主家属联盟与平权会,7月9日在多伦多中区华埠嘉兰中心举行群众大会,公布全加各地对政府有关平反人头税的反应动向,及向人头税苦主后代征集对赔偿问题的意愿。包括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平反团体代表以及苦主家属近200人出席。
由于政府在向人头税苦主正式道歉后,对赔偿苦主后代事宜只字未提。本地人头税平反团体由此认为,苦主后人恐不会获得赔偿。
人头税苦主家属联盟共同主席刘来增表示,联盟在人头税苦主后代赔偿问题上的看法是,倘若在世苦主或配偶已获得个人赔偿,他们的后代就不应再取得赔偿,但如果苦主或配偶皆已去世,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就理应获得政府发放的人头税苦主后代赔偿。
刘来增表示,加国政府已向人头税在世苦主及遗孀进行了道歉和赔偿,但许多已过世的苦主无法亲眼看到这一天,因此,他们的子女应该代替获得赔偿。他认为,目前联邦政府在平反行动中仅完成了75%,另有25%的部分,即直接受害人第一代子女得不到赔偿,等于留下一件令人觉得不公平的收尾遗憾。他希望联邦政府能够尽快解决这最后的遗憾,不再留下污点,以达到具有充分意义的真正平反。
邹至蕙表示,6月22日在国会上亲耳听到政府为人头税道歉,心中感到非常激动。但目前政府单一的道歉是完全不够的,只有提供赔偿才能使正义得到伸张。她说,人头税直接影响了一些受害者的后代,令有些子女一辈子未见过父亲。为此,她将会继续与平反联盟合作,向国会游说苦主后代的赔偿事宜。
苦主家属平反联盟和平权会还将于下周日举行公听会,继续征集苦主后代对赔偿事宜的意愿。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道,1885年连接加拿大东西部的太平洋铁路竣工后,加拿大联邦政府即以重税限制对铁路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华工及其家属入境,并于1885年7月20日通过《华人入境条例》。从1886年开始,每名华人入境必须缴纳50加元人头税;1900年7月18日又将人头税增至100加元;1903年7月10日,再次调升至500加元。这笔钱相当于当时一个工人两年的工资。1885年至1923年间,约有8.1万人支付了这一税款。
为进一步限制华人入境,加联邦政府又在1923年6月30日通过《排华法案》,法案自1924年1月1日生效,直到1947年废止。在此期间,除极少特例外,几乎所有华人新移民都被加政府拒之门外,这其中也包括了当时已在加生活、数以千计的华人家庭被迫过着家人分隔两地、妻离子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