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春编撰的《中国新诗书刊总目》(以下简称《总目》)是他继《新诗纪事》、《中国当代新诗编年史》(1966-1976)出版之后的又一力作。编撰者在“凡例”中所言该书“收录1920年1月至2006年1月出版的汉语新诗集、诗论集一万七千八百余种”,《总目》工作量之巨大、收集资料之繁难可以想见。
就我视野所及和阅读所限,目前对中国新诗书目的收集、发掘和整理,虽说也有相关的书目问世,但就时间跨度而言,这些著作只收现代部分,当代新诗并未涉及,在这一方面《总目》的容量是此前著作无可比拟的。
与通常的书目编撰相比,《总目》表现了自己独特的编撰思想。对于刘福春而言,找到书是工作的开始,还要去查找著者情况等。从编撰体例看,《总目》无论对新诗集还是诗论集的编排均按照著者姓名依照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并且对著者的生(卒)年、曾用笔名、出生地都一一作了介绍,这是一般的书目编撰所不曾涉及的。这种编撰体例的优长在于以著者带动书目,查到著者就能够对于其不同时期的新诗出版物有个极为清楚的了解和把握,这种可称之为“以著者为本位的”书目编撰方式,对于研究者从事研究相当方便。
更为重要的是,《总目》中还收录了同一著作的不同版本,像艾青,《总目》不但按照时间顺序详尽开列了艾青现代以来的所有诗作——如《大堰河》、《北方》、《他死在第二次》等等,而且对于每一部诗作出现的不同版本也作了翔实的著录,这一繁难细致的工作不但具有书目文献学上的价值,同时对于现代诗歌的版本学研究也具有开创性的贡献。让人感佩的是,刘福春的这一研究工作不是凭借二手资料的辗转挪用,而是建立在亲自“触摸”原始书刊之上,从而使研究工作会相对获得更为强烈的科学有效性。
除此之外,《总目》还对同名著者进行了详细辨析。《总目》中以“方舟”笔名出版诗集的著者有四位,刘福春通过对同署“方舟”的不同诗人的出生时间、原名、性别以及籍贯加以分别,这就避免了纯以书目编排可能会带来的混淆,正体现出以著者为本位编撰体例的优长。当然,《总目》对六人以上的多人合集则灵活采用了按书名以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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