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多元生意的同时,陈氏兄弟始终满腔热情,为发展中法关系作贡献。早在北京首次申奥期间,陈克光先生在大哥陈克威的支持下,为争取各国支持、尤其是法国奥委会要员的支持而奔波。当中国申奥代表团前往蒙特卡洛出席国际奥委会会议时,陈克威、陈克光应邀作为代表团成员,共赴盛会。虽然当年北京的申奥未能成功,但陈氏兄弟对于中国申奥的热情和努力却有口皆碑。多年后,法国电视记者在北京采访李岚清副总理接见陈克光先生的新闻时,曾经发问中国领导人:“您为何接见陈克光先生?” 李岚清副总理微笑着回答说:“于公于私,我都要见。于公,我分管中国对外经贸,外贸当然也包括海外华商;于私,陈先生是我的朋友,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岂有不见之理?”
1993年底,时任中央电视台台长的杨伟光前往法国访问,在巴黎期间,受到陈氏兄弟的热情接待。应杨伟光台长之请,陈氏公司欣然应允帮助将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节目,通过卫星在法国落地。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CCTV4)的节目终于成功地进入了拥有200万户收视群的巴黎大区有线电视网(Noos)。不久以后,又促成巴黎著名的蓬皮杜国家艺术中心的公共图书馆将该套节目选入,作为全世界优秀电视台,推荐给法国公众。
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巴黎落地,开中国电视全频道进入西方主流媒体之先河。如今,陈氏兄弟又在为帮助中央电视台,与法国卫星电视公司合作将央视节目覆盖全法国而努力。此外,陈氏兄弟公司还多次邀请、接待国内广电系统的代表团访法,并协助中央电视台在戛纳国际电视节上举办中国日活动等等。
在同中法两国媒体的交往中,陈氏兄弟不仅建立了彼此信任的合作关系,而且也积累了一定的专业经验。在中央电视台的热情鼓励和帮助下,陈氏公司开始了拓展传媒方面,尤其是影视文化方面的业务。
2001年8月1日,法国陈氏传媒(TANG MEDIA)正式挂牌,目前已经投入运作。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电视节目的双向交流,即在向中国的各级电视台推荐法国和欧洲的优秀电视节目的同时,也向法国和欧洲的电视台推荐中国的优秀电视节目。目前,已同法国国家电视集团以及法国最大的电视节目公司签订了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合同的陈氏传媒,手中拥有影视剧、专题纪录片、文艺演出实况和动画片等1万余小时的节目,大量向中国电视台介绍国外优秀电视节目的工作已经开始;二是投资影视制作,陈氏传媒计划与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国家合作,投资拍摄制作各类节目;三是咨询和服务,陈氏传媒将充分利用法中双重文化背景这一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为中国和法国媒体双向提供传媒经营方面的信息咨询,并为中法两国影视合作提供服务;四是培训与广告代理,陈氏传媒将为欧洲和中国企业在对方电视台播出广告提供代理服务。基于中国电视业大发展的需要,陈氏传媒还计划与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手,在广电专业人才的培训方面进行合作。
陈氏传媒将以促进欧洲与中国影视文化交流为宗旨,希望能在传媒文化领域有所作为,大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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