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中国当代史研究》杂志刊发了任贵祥的一篇文章,评述江泽民的侨务思想,指出江泽民在发展邓小平侨务思想方面有一系列论述,其中最突出的是华侨华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和“宝贵资源”的思想。
洞察海外华商对中国大陆投资的发展变化
江泽民是比较早地重视吸收侨资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他在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时,就提出过吸收侨资的问题。1980年8月21日,江泽民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经济特区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广东、福建两省毗邻香港、澳门和台湾,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很多,对外资、侨资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在两省的特定地区设置经济特区,有其独特的有利条件。”这是就闽粤两省设立经济特区的优势而言。接着,他又阐述了“对经济特区企业的优惠政策”,指出:“这些规定既考虑了我国的利益,又注意到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同胞、华侨投资者的利益,总的目的是更有效地吸收外来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所用,加快四化建设。”
这些论述与邓小平早在1979年提出吸引侨资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江泽民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注意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侨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充分肯定海外同胞及国内归侨、侨眷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在一次归侨代表大会上,他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归侨、侨眷活跃在各条战线,为祖国贡献聪明才智;海外侨胞或捐资赠物,兴办公益事业,或投资合作,促进经济繁荣,或穿针引线,致力于中外交流,或推动海峡两岸同胞的接触和交往,起了积极作用。”
江泽民认为,中国吸收利用外资有诸多有利条件,其中“在世界许多地方,华侨、华人都很有成就,我看这也是我们的一个优势”。他进一步指出:“海外侨胞作为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的积极力量,有着独特优势,在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是江泽民的“优势论”,即华侨华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引用外资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江泽民对此作了符合实际的论述。他说:“目前,我国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还比较薄弱,我们特别欢迎外商在这些领域扩大投资,进行长期合作。”他还说:“中国正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必然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日益完善的环境。我们始终欢迎和鼓励外国客商、港澳台同胞、海外华商前来投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外商在中国投资企业,是大有可为的,是双方互利的事业。”改善环境是引用外资的重要条件;“双方互利”是引用外资的动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是吸引外资的关键。这些是江泽民利用外资思想包括利用侨资的新论述。
随着中国改革向纵深发展,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吸收外资的方式、领域更加多样化,如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兴办产品出口型项目等。1993年江泽民在接见国务院侨务工作会议部分代表时指示:“侨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重点做好华人大企业家、专门人才和行业协会的工作,以及以侨引台、以侨引外、侨台结合、侨外结合的方式,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办几件大事的想法。”“就全国而言,如果能够在为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上海浦东开发、第三产业的发展及三峡工程海外筹资方面作出成效,我看就是很大的成绩。”这既是对侨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也表明江泽民洞察并把握90年代引用侨资的变化和方向;既是对改进改革开放初期简单粗放地引用侨资作出的新部署,又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邓小平相关思想的升华。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