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版)进行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马秀红: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逐步结束,中国政府对70多个服务部门的扩大开放承诺即将全部履行到位。为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对2004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
二、问: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哪些突出特点?
马秀红: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的领域。修订后的《目录》共列入鼓励、限制和禁止类条目478条,其中鼓励类351条, 限制类87条,禁止类40条。
第二,进一步提高了外资政策的透明度。将中国政府加入世贸所承诺开放的领域和股比等内容均列入《目录》中,使各项法律、法规和专项政策的外资准入要求对外保持一致,形成规范、透明、易于执行的外商投资准入政策。
第三,促进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列入了鼓励类,并将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已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大部分产品整理调整后列入《目录》鼓励类。
第四,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目录》将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列入了鼓励类。
第五,促进平衡发展的贸易政策。取消了原目录鼓励类中“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条目。
第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属于需鼓励外商投资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今后将在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时统筹考虑列入。
三、问:新修订的《目录》对引导外资会起到哪些作用?
马秀红:新修订的《目录》重点鼓励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