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流露镀金心态不可取
李宏飞,人力资源专家,清华大学经理人职业中心人力资源讲师、著有《职业化——21世纪第一竞争力》
一些小海归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及社会经验,尤其显得能力不足,有些甚至英文口语不如国内大学毕业生。大多数学生不知道如何把学业和就业联系起来,造成了回国后就业茫然。我们以前也招过海归,但大部分没呆多久就走了,而且在工作中无法避免地会流露出自己留过洋、镀过金的心态,不能塌塌实实从低做起。这都是让用人单位比较介意的。
需提醒的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的理论、接触的管理方式,在遭遇国内的现实情况时,他们往往无法很好地调整适应。
渠道链接
1、教育部开通“海归”专门服务
按照中国留学网上所发布的“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内容填好后,邮寄或以E-mail方式发给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即可加入“留学人才、技术、项目供需信息网络系统”,并得到国内有关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和办理回国工作派遣、落户手续。
2、北京留学网海归求职平台
登录北京留学网www.bjlx.gov.cn,在“留学回国指南与服务”一栏里,下载“留学人才求职登记表”,填写自己在国内外学习和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邮寄或以E-mail方式发给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即可加入“留学人才求职信息库”或留学人才技术项目信息库”,并得到国内有关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和办理回国工作派遣、落户手续。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络登录北京留学网(www.bjlx.gov.cn),在首页“用户登录”中进行注册,用户类型选择“个人求职”,注册成功后登录用户,填写个人信息。
3、FESCO提供“进入外企”全程服务
如果目标为外企,可登录“外企人才在线”(WWW.FESCO.COM.CN)点击“找工作”、“打开外企之门”。
4、人事部“海归”就业推荐服务
日前,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将首次正式开通面向海外留学人员的专门服务。据介绍,需要推荐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千字以内个人简介、最后毕业院校(国外)概况及已通过认证的学历证书;欲回国创业者需提供个人简介、创业项目情况及回国创业的方向,包括创业时间、地点、合作方式等。以上材料可发电子邮件至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LXFW-LXGS@chinatalents.gov.cn)。
5、“双高”提供海归职业发展服务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中关村管委会联合成立海外留学人员职业发展服务体系,并拨付首笔50万元专项建设经费。该服务体系旨在解决目前存在的海归职业发展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为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发展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6、选择创业孵化器
截至2005年,北京已有17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可提供留学人员创业孵化的场地面积达到36万平方米。入驻的留学人员企业都能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除此以外,北京还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了一些独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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