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之门关闭
“日本最高法院的信号很明显,你们不要再来打官司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劳工对日诉讼拐点的到来,多少显得有些无奈,因为在此之前,是关闭的诉讼大门。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对“西松建设强制劳工”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宣布由广岛高等法院认定的“中国劳工原告胜诉”的二审判决结果无效,驳回中方的所有控诉。其判决书写道:“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第五条,中国人的个人索赔权已然放弃,在法律层面上,原告没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日本最高法院的信号很明显,你们不要再来打官司了。”王选说。
针对这个判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指出:我们对日本最高法院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对这一条款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其解释是非法和无效的。
但管建强也指出,“中国政府并未对《声明》中的 ‘放弃’的定义、范围作出自己的解释。”据王选介绍,几年前,在中国驻日大使馆的官方网页上,曾有过“中国放弃的不包括民间赔偿”的信息,但“后来网页就被删掉了”。
中国政府对于民间对日索赔曾给予积极支持,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没有对《声明》进行过司法意义上的明确解释,以说明民间对日赔偿请求权从来未被放弃。“这是对日诉讼多年来面临的一个现实困难。”王选说。多年来,民间对日诉讼一直底气不足。
日本政府的境地也很尴尬:全部认定当年犯罪事实,但拒绝承担法律责任。中国驻日大使馆前官员朱春立认为:“因涉及到国家形象,三权分立的日本法院肯定也要维护日本政府的面子。”
日本司法制度受英美法系影响较深,下级司法机构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遵循最高法院的判例。根据日本最高法院的上述司法判例,不仅包括此案在内的一系列已进入司法程序、正等待判决的索赔诉讼会因失去法律支持无果而终,一些酝酿之中的新诉讼甚至可能因不被地方法院受理而无法立案。
但有意思的是,一年多来,日本各级法院并未停止中国对日民间索赔案的审理。今年4月21日,福冈高等法院就45名中国受害劳工索赔诉讼一案发表二审司法意见,要求日本政府及加害企业三井矿山公司和三菱矿业公司(现三菱原料公司)“对以和解方式解决问题给予积极的考虑”,并提出了和解劝告。
虽然日本最高法院关闭了诉讼的大门,但王选并不认为十多年的对日诉讼就是“失败”,“诉讼分为事实和法律两部分,在事实部分,我们是全部胜诉的,只是法律部分我们过不了那个槛。”
所有判决都承认了日本政府和企业当年的犯罪事实,并确认了历史责任和受害者的权利,“这就为全面政治解决奠定了基础”,王选说。在判决书的附页上,各级法院都做出了和解的劝告,“相关的历史事实和历史责任问题已经达成共识”。
除了这些落实在字面上的成果,对日诉讼最重要的就是“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日本人了解了日本政府和企业当年对中国人造成伤害的历史”。“每一个失败的判决,在日本都会有相关的报道。”朱春立说,“通过一次又一次地对当年犯罪事实的承认,为全面政治解决形成了有利的舆论压力,这或许才是诉讼的意义所在。”
有了犯罪事实的认定,有了舆论影响,对日索赔的拐点逐渐浮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