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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今后四年将是中美关系发展的重要时期

2004年11月21日

 
    华声报讯: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11月20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市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见了美国总统布什。
    
    关于中美关系,胡锦涛说,四年来,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高层对话和各级别交往增多,在经贸、反恐、伊拉克重建、执法等领域的协调和合作取得新的进展,两军交往已基本恢复。事实充分说明,中美两国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完全能够在众多领域里开展互利合作,造福中美两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
    
    胡锦涛说,今后四年将是中美关系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充实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内涵,推动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双方可以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一)保持中美高层交往的积极势头。(二)加强两国战略对话。(三)充分发挥中美商贸联委会、经济联委会、科技联委会的作用,努力推动两国经贸、金融、科技合作进一步健康发展。(四)继续按照双向、互利原则,加强反恐、执法、卫生、环保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继续就朝核、伊拉克重建及其他国际和地区问题开展密切磋商和协调。
    
    布什说,美中关系是美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中国是个伟大的不断发展的国家,是稳定、贸易、商业发展的源泉。美方愿在过去四年的基础上,同中方加强合作,推进两国关系继续发展,同时加强两国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磋商和协调,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关于台湾问题,胡锦涛指出,当前台海局势复杂敏感。台湾当局仍然顽固坚持“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分裂立场,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正谋求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愿尽一切努力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但我们绝不容许“台独”,绝不允许任何人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这些年,我们一直为恢复和进行两岸谈判而努力,并一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搁置某些政治争议,及早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体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两岸对话与谈判可以立即恢复。
    
    胡锦涛强调,“台独”将断送台海和平,并将严重破坏亚太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中美双方都应站在这个战略高度来认识“台独”的危害,共同遏制“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总统先生多次重申美方坚持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反对“台独”,特别是去年12月9日公开表示反对台湾当局单方面改变台湾现状,我们对此高度赞赏。希望美方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不向“台独”势力发出任何错误信号。
    
    布什说,美方理解台湾问题的敏感性,美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三个联合公报,不支持单方面改变台湾现状和宣布“独立”的言行,不会向台湾当局发出不一致的信号。
    
    关于朝鲜半岛核问题,胡锦涛说,解决这一问题,要坚持半岛无核化,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维护半岛的和平与稳定。朝鲜半岛核问题错综复杂,需要各方显示耐心、灵活和诚意。中方愿继续同有关各方保持协调和合作,推动新一轮六方会谈早日举行。
    
    布什说,美国赞赏中国在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上发挥的积极作用,美方愿继续推进六方会谈进程,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会见结束后,两国元首共同会见了记者。
    
    胡锦涛表示,刚才同布什总统进行了内容丰富的会谈。他和布什总统共同回顾了四年来中美关系发展的历程,对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迄今取得的积极进展均表示满意。双方都认为,布什总统的第二个任期将是中美关系发展的重要时期。双方要共同努力,在中美经贸、卫生、执法、反恐等合作领域以及有关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协调和合作。双方还就台湾问题交换了看法。他对布什总统表示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恪守三个联合公报、反对“台独”的立场表示赞赏。双方都表示要通过对话以和平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
    
    胡锦涛主席对布什总统邀请他方便时访美表示感谢,并表示已邀请布什总统在他方便时访华。
    
    布什总统说,他同胡主席进行了坦诚交谈,他期待着在今后的四年中,同胡主席一起努力,维护朝鲜半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他还同胡主席就美中经贸关系交换了意见,期待着同胡主席一起努力使两国人民享有更广泛的繁荣,并使两国经贸关系发展对双方都有利。布什总统表示,他已经邀请胡主席在方便时访美。胡主席也邀请他在方便时访华。他已经高兴地接受了访华邀请。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王刚等中方主要陪同人员和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候任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哈德利等参加了会见。
    
    
    背景:APEC及历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APEC)成立之初是一个区域性经济论坛和磋商机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逐渐演变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论坛,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成员间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国际形势因冷战结束而趋向缓和,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潮流。在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北美自由贸易区已显雏形和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等背景下,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于1989年1月提出召开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相互间经济合作的倡议。这一倡议得到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东盟的积极响应。
    
    1989年11月6日至7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这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的成立。1991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首都汉城通过了《汉城宣言》,正式确立该组织的宗旨与目标是: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亚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秘书处等多个层次。
    
    1991年11月,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中国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名义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到目前为止,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成员;其总人口达25亿,占世界人口的45%;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19万亿美元,占世界的55%;贸易额占世界总量的47%以上。亚太经合组织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历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合组织第1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每年轮流在各成员间举行一次。自1993年以来共举行了11次。
    
    第一次会议:1993年11月20日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经济展望声明》。
    
    第二次会议:1994年11月15日在印尼茂物举行。会议通过的《茂物宣言》确立了在亚太地区实现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的目标。
    
    第三次会议:1995年11月19日在日本大阪举行。会议制定了旨在实现《茂物宣言》的行动方针,通过了《大阪宣言》和《大阪行动议程》。
    
    第四次会议:1996年11月25日在菲律宾苏比克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行动计划》、《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从憧憬到行动》及《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
    
    第五次会议:1997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将亚太经合组织大家庭联合起来》。
    
    第六次会议:1998年11月18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加强增长的基础》,通过了《走向21世纪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等文件。
    
    第七次会议:1999年9月13日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奥克兰挑战》,并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加强竞争和法规改革的原则》和《妇女融入亚太经合组织框架》等文件。
    
    第八次会议:2000年11月16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造福社会》和《新经济行动议程》。
    
    第九次会议:2001年10月20日在中国上海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上海共识》和《数字亚太经合组织战略》等文件,并发表了《反恐》声明。
    
    第十次会议:2002年10月26日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等文件。
    
    第十一次会议:2003年10月20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决定加强伙伴关系,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保障民众和社会免受安全威胁,并能从自由开放的贸易中充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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