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因私出境如何换汇?
根据《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办法》,可以换汇的范围有:境内居民出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和自费朝觐;自费出境参加对方不提供旅途零用费的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被聘任教等;缴纳国际团体组织会员费;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出境定居者的离退休金、离退职金、抚恤金以及无工资收入者的定居费等。兑换的具体标准因出境目的和地区不同而有区别。如探亲、会亲和旅游的标准是:去港澳地区可兑换5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港澳地区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含台湾)可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自费朝觐人员和自费留学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如标准内的外汇不够用,还可由当事人向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当地外汇局审核后兑换。对限额内的因私用汇,应当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文件、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自费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定居须提供前往国居住证等。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居住所在地县或市级医院证明并附医生处方,就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办理兑换。需要特别是一提的是,目前,境内居民因私换汇只授权中国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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