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外籍人才入境居留开绿灯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出台了一项针对外籍人才的优惠措施: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一次性获得1年以上3年以下,每次入境后停留6个月的多次入境访问签证;需在我省常住的外籍人可一次性获得1年以上3年以下的居留证明和多次出入境签证。 据山东侨报报道,这是一项为外籍高科技人才、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人员和投资数额较大者提供的入境、居留优惠措施。按照规定,要享有这一优惠措施的外籍人员须向工作、投资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执行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协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须提供所签协议的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司局级证明为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的文件;留学归来人员中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须提供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局的证明文件;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人员,须提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主管局出具的证明和函件;来我省投资者,须提供投资证明;企业中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提供任职证明和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专业证书。 (原载2001年5月30日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