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推出出入境管理六项重大改革措施
记者今天从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前,中国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实现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要申领护照。 这是中国公安出入境部门今天宣布的从今年起开始实施的六项重大改革措施之一。其他措施包括: 明年年内,中国公安出入境部门将取消公民出国境申请、提交境外邀请函和签发出国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进一步简化公民申请出国手续,方便群众申领出国境证照。 从今年12月1日起,放宽赴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限,最长可至3年。有效期3个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务签注申请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实行按需申领。与此同时,取消赴港澳旅游的名额限制,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从事商务、旅游活动。 自明年1月1日起,扩大口岸签证的办理对象,赋予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的职能,方便外国旅游团队入境。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中国的“绿卡”制度。对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给予持永久居留证件者以免签证入境等优惠待遇。 措施还规定,在明年年内,在总结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口岸设立中国公民入境专用通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虹桥、白云、外砂、高崎、沈阳、周水子、南京、福州、桂林、昆明10个空港实行这一做法。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今天在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上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合作。这六项改革措施的推出,正是贯彻了深化改革、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 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抓好落实工作。“特别是对于有时间要求的,必须按期限完成。”统计数字显示,从1689年至今,公安机关共检查出入境旅客13.34亿人次,平均每年增长27.91%;批准公民因私出境2483万人次,平均每年增长54%。 目前,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公民因私申请办理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验户籍证明并且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和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2001年11月23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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