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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在福建率先实施出入境管理改革新举措

    
    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晓彬今日表示,未来几年国家公安部在出入境管理方面将陆续实施六大改革措施,其中有些举措厦门早已实施,今后将力争在福建省率先实施这些新的改革举措。
    
    李晓彬副局长指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今后几年拟推出的六大举措之一为方便赴港澳地区商务旅游,厦门早已实施;举措之二为自明年1月1日起赋予各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职能,厦门也已于1997年开始实施。举措之三要求2002年内取消公民出国境申请需要提交境外邀请函的规定,李晓彬说,厦门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举措。举措之四为开辟中国公民出入境专用通道,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已对此进行调研,不久可望实施。
    
    新举措之五为在2003年之前建立外国人来华长期居留的“绿卡”制度。李晓彬介绍,厦门早在1992年就为来厦门大学任教的美国人潘维年办理在华永久居留资格证件,这是福建省至今唯一一名获得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士。李晓彬说,厦门对此将认真准备,一俟有关实施细则出台,就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尽快实施。
    
    至于新举措之六变审批护照为按需要申领,要求2005年前实施,李晓彬称,目前厦门常住户籍人口为130多万,已办理护照的仅四万多人。厦门总体目标就是要努力争取率先在福建省实行。
    
    得益于中央政府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厦门警方在出入境管理工作方面一直走在中国前列,成为中国出入境环境较为宽松的口岸。公安部日前推出新举措之后,厦门市公安局积极因应,于今天实施了新的企业人员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签注放宽政策。
    
    (2001年12月2日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