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永久居留
移民在这里是指来自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住权并已进入美国境内的人,故也称永久居民或己入境移民。永久居民一般持有原所在国颁发的护照以及美国政府颁发的永久居民签证。永久居民所持有的永久居民身份证即所谓的绿卡。美国移民法例把移民到美国的申请人分为两大类: 1、不受配额限制,而可以获得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人,本类又分2个子类: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回美居留居民。 2、受制于每年限额,进入美国成为永久居民,本类又分为3类:家属移民;职业移民;移民率低的国家的移民(抽签移民)。 发给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和特殊移民者的绿卡数是没有限制的,但发给其他有资格获得绿卡的人,其数量就受到年度限额的限制。发给6类优先人员的绿卡受到限额的制约,每年总共发27万张绿卡。一个国家一年最多只能分到2万张绿卡。这样共有两个限额:一是全世界的限额,二是单个国家的限额。虽然单个国家2万张绿卡的限额还未用完,但如全世界27万张绿卡的限额己用完,尚未用完限额的国家的申请者也无法取得绿卡。 优先类别 非直系亲属分为6类优先人员和非6类优先人员。非6类优先人员只有在6类优先人员年度限额27万尚未用完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移民美国。 所谓6类优先人员实际为两类人,一类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亲属(第一、第二、第四、和第五类优先人员);二类是美国雇主所需要的有工作技能的人(第三和第六类优先人员)。以下是有权申请绿卡的6类优先人员: 1、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 2、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 3、在艺术或科学上具有突出才能,来美国填补因美国缺少合格的工作人员而造成的工作空缺的专业人员。 4、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任何年龄的己婚子女。 5、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6、来美国填补因缺少工人而造成的工作空缺的合格工人。 特殊移民者 目前,共有下列人员被列为有权申请移民美国的特殊人员: ·以前曾经是美国公民者; ·被认可的宗教人士; ·美国政府的前雇员; ·巴拿马运河公司或巴拿马运河区政府的前雇员; ·自1978年1月以来一直在美国居住的医生。 (来源:美国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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