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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将在3年内全部归还侨房使用权

    
    汕头市将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落实归还华侨业主侨房使用权的工作。
    
    汕头市有关方面23日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该市将在安居工程中安排400套公租房,以后每年再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租房,解决好侨房腾退中特困住户的安置问题。
    
    据了解,汕头市应落实的市区城镇侨房总面积为90.2万多平方米,至2OOO年底,已落实使用权占应落实总数的80.2%。
    
    近几年来,汕头市十分重视落实侨房政策,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侨房政策的第一责任人。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我市市区城镇侨房政策的通知》等5个文件;1997年8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办法》,使该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与此同时,汕头市政府还从资金、住房、土地等方面,为落实侨房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划拨700亩土地,建设腾退基地“华新城”,它是落实侨房政策的配套措施之一,是落实侨房政策的重要工程。该工程自1994年12月动工至今,已建成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安置侨房租住户1400套。另外,自1993年至1997年,该市共拨出落实侨房政策专款5500万元人民币,还从市政府统建的补贴住宅中划拨1000多套住宅指标,用于安置侨房租住户。
    
    (2001年5月24日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