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还85%侨房产权兼使用权
记者27日从海南省人大华侨外事工委获悉,截至2000年底,海南已退还侨房产权兼使用权85%。 据了解,海南应退还产权和使用权的各类侨房共有6562户,面积92万多平方米。据最新统计,至2000年底,已退还产权6202户,其中已退还使用权的有6171户,占应退还数的八成五(85%),面积近80万平方米。其中,海南著名侨乡万宁市已全部完成清退侨房工作,文昌市和琼海市已清退侨房九成六(96%)。 侨房作为历史遗留难题,涉及土改没收、现有住户占用拆除、私改、代管、政府建设征用等多种复杂情况。海南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处理侨房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处理土改中被拍卖城镇侨房的意见》,加强地方规章建设,保护侨房业主权益。 海南地方市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府拨款赔偿、购买或另行划拨土地供侨户业主建房,或由侨房业主与使用者协商,侨房业主补偿使用者修缮费用拿回产权和使用权。对因市政建设需要拆迁的侨房给予优先照顾、合理补偿。 目前,海南有近400户13万多平方米的侨房尚未退还产权或使用权,大部分属城镇土改拍卖房。 另据悉,近年,农村华侨宅基地矛盾纠纷增多已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2001年08月28日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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