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实实在在落实侨房政策
广东省汕头市落实侨房政策成绩显著,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侨房面积165万多平方米的产权和使用权已基本落实;市区城镇侨房面积75万多平方米已基本完成落实产权任务,使用权落实逾80%。 汕头市是我国著名的侨乡,有海外侨胞310多万人,归侨侨眷208万人。潮汕的海外乡亲素有回乡置业的传统,因而汕头市的侨房特别多,落实侨房政策多年来便成为一个老大难的问题。自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施行以来,汕头市各级党委、政府对侨房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把落实侨房政策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几项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是于1997年制定了《汕头经济特区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办法》,并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地进行宣传,使广大归侨侨眷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全市的落实侨房政策的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成立了由市长亲任组长,侨务外事、侨联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市里把侨房腾退的任务分解落实至市辖各区和市直各单位,市长还和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侨房政策责任书,限期完成落实侨房任务; 三是市政府5年来共拨出5500万元作为落实侨房政策专款; 四是从市统建的“二二六”补贴住宅中划拨1400套住宅指标,用以安置侨房租住户,今年又两次由政府提供公租房300多套用于安置侨房腾退特困户; 五是划拨700亩土地建设“华侨新城”,作为腾退侨房租住房的基地。该基地自1994年动工以来,已建成幼儿园、小学、综合市场等一批公共设施和住宅,下达侨房租住户“二二六”补贴住宅指标1720套。 (原载2001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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