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侨房清退工作要排出时间表
以检查厦门市侨房清退工作为主题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经过两天紧张工作,于2002年6月7日离开厦门,结束对厦门市《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法》)工作的检查。在举行的侨界代表座谈会上,检查组提出:“侨房的产权和使用权一定要清退,而且要排出时间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黄贤模在座谈会上要求利用此次执法检查的契机,加大《两法》的宣传,要把维护华侨侨眷权益,解决侨房问题提高到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高度,作为加快吸引侨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一些在侨房清退工作中赖着不走,或故意刁难的坏典型在媒体上曝光。进一步加大清退侨房使用权的依法行政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避免出现工作脱节,加快清退工作步伐。 (原载2002年6月8日《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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