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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漳州落实侨房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日来,福州、厦门、漳州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尤其是各级侨务部门克服困难,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核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福州市:市侨办组织人员深入各区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情况。台江区在摸底核实过程中,发现侨房业主杨鸿斌位于苍霞金鱼里15号的侨房中有2户租户人已去世,现侨房46平方米由区房管局租给苍霞街道经济办使用。区侨办获知情况后,当即向区领导反映。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区长林景在现场召开有区侨办、房管、苍霞街道参加的办公会议,当场决定苍霞街道经济办退出此处侨房,将使用权归还业主。
    
    厦门市: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根据省侨办的工作部署和市领导的指示,进一步加大查处“有房不退”的工作力度。一是在列入全市第一批“有房不退”的住户中,对尚未清退侨房使用权的19户“钉子户”,继续加大清退力度,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工作人员走访了相关的3个区法院,提请法院予以大力配合,并与纪检、监察、法院及住户所在单位商讨,拟进一步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于近期内解决。二是对全市“有房不退”的侨房住户,进行全面摸底核实工作,在相关区侨办、街道居委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总数约600户。市政府决定将此项清退工作,列为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交由各相关区政府负责处理,争取年内基本解决此问题。
    
    漳州市:市外侨办详细制定了解决历史遗留住宅侨房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总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步骤与方法。同时进行任务分解与细化,提出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明确责任主体。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原则同意,在近期内将召开第一次落实侨房政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历史遗留城市住宅侨房问题的工作。从6月5日省人大执法检查以来,市外侨办继续协助“两权分离”的侨房业主,进一步落实清退侨房使用权,已基本处理4户178平方米,占“两权分离”的8.8%。同时,还会同芗城区外侨办对正在申请落实的8户侨房业主、2612平方米侨房的产权,依照政策进行了审核。(福建省侨办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
    
    《华声报》200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