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侨委高度重视历史遗留的侨房问题
华声报讯:福建省人大侨委高度重视历史遗留的侨房问题,几年来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侨乡了解侨房问题的现状,调查研究,开展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落实历史遗留的侨房问题的工作。 侨房是海外侨胞留在故土的根基,是他们维系祖国的纽带。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省以及各地共拨款1.68亿元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取得很大成绩。侨房政策的落实,大大激发了侨胞爱国爱乡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迄今为止,全省侨胞捐赠公益事业近80亿元,实际引进外资累计380亿美元,主要来自侨港澳台资金。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福建省尚有16万平方米城市住宅侨房未彻底腾退,主要分布福州、厦门、漳州3个市,涉及近2000户居民。 解决历史遗留侨房问题不仅是侨界的热点问题,也是社会现实问题,成为屡次人大会期间侨界人大代表提议案建议最多的议题。 针对这一问题,省人大侨委自1999年起多次组织省人大代表,深入福、厦、漳、莆了解侨房问题的现状,并以不同方式方法对《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若干规定》执行进行检查。1999年对侵犯侨房的个案进行检查;2000年在检查的基础上,对侨房租赁中存在的侨房租金低,业主租不养房;法院执行难;依法未签订合同,拆迁中侨房业主不承担安置房屋使用人的义务等方面,对原有的法规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经过修改的《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加大了解决侨房历史问题的力度。 2001年,在省人大九届四次会上,郭景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政府专题研究解决侨房租赁问题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列为3件重点建议之一。省人大分管副主任黄贤模为此写信给当时的省长习近平,建议“省政府尽快把解决华侨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加以考虑,争取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解决好这个长期未决的问题,切实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以利改善我省的投资软环境。”习近平作了批示:“全面有效落实侨房政策应有进一步或根本性的解决,可请办公厅和侨办进一步摸底,提出解决方案。解决历史遗留侨房问题全面启动,省政府和各市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提出具体解决措施。”2002年,为进一步了解侨房问题进展情况,省人大侨委继续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侨房问题,跟踪了解侨房问题解决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应退侨房使用权面积已由16万多平方米降到8万平方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历史遗留侨房问题有望在一、二年内解决。(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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