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项措施开展难侨工作卓有成效
2003年10月22日
华声报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10月20日向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报告称,上世纪70年代海南接待安置的2万多名印支难民目前在海南生产生活稳定。海南4项措施开展难侨工作卓有成效。 日前,海南省人大、侨联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安置印支难侨的42家农场进行专题调查,内容涉及难侨安置、生产、生活和权益保障等多个项目。 据了解,中国政府在1978年至1979年接待安置了印支难民(主要来自越南)25万余人,其中23000余人被安排在海南。20多年来,中国政府及安置难民农场则在海南投入2亿多元人民币,划拨18万亩土地给难民发展生产,改善难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原联邦德国红十字会为海南印支难民提供各类援助资金约1400万美元和200万西德马克。 据《海南印支难侨情况调研报告》称,海南采取4项措施开展难侨工作。 一是政府重视,促使安置农场为难侨这一特殊群体制订多项优惠措施,在生产补贴、伤病、社保等方面对难侨给予特殊照顾。 二是扶持难侨发展生产,鼓励其勤劳致富。在土地、资金、种苗、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扶持其发展自营经济。 三是优先改善难侨生活条件。在住房、饮水、交通、通信、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方面投巨资,仅住房一项即在20多年间为难侨建住房近30万平方米。目前约六成农场难侨职工收入高于全场职工平均收入或全场人均收入。 四是维护难侨权益,发挥难侨骨干在管理难侨事务中的作用。目前,约500名难侨担任农场职代会代表或农场各级领导。除政治民主权益外,难侨的生产、生活、私有财产方面的权益都有保护。(中新社/王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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