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为侨维权24户归侨知青终得房产证
2003年4月10日
华声报讯:历时5年之久的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村鳌鱼岗24户归侨知青住房纠纷申诉终于降下了帷幕。 1985年,广东省侨联为安置24户归侨知青,以省侨生公司名义与广州市天河区鳌鱼岗村民陈某签订合同,合建了一栋四层、面积1560.76平方米的住房,其中部分给24位归侨知青居住。1998年陈某隐瞒合建事实,单方取得整栋楼的宅基地住房证后,向天河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收回整栋大楼自用,并要归侨知青搬迁。 1998年天河区侨办新班子上任后,将这一信访案摆上议事日程,与天河区人大侨工委及侨联一起,深入调查研究,要求天河区法院暂缓受理陈某的诉讼请求。随后,区侨办多方奔跑,多次召集省侨联、侨生公司、区侨联、法院、法制局、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及原告开展调查,并召开协调会议。天河区政府实事求是,于2000年11月作出《关于撤销沙河镇银河村鳌鱼岗1号(三份)宅基地使用证的决定》,撤销了陈某隐瞒事实、不合理取得的宅基地房产证;天河区规划、国土房管部门重新审理省侨联办理该房屋房产证的申报资料。在今年3月,鳌鱼岗24户归侨知青分别取得了《集体土地房产证》,归侨知青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 天河区侨务、法制、规划、房管等部门依法办事,积极维护归侨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国人大侨委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广东省侨联主席古华民的来信表扬。(钱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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