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市侨联论维护侨益工作
2002年7月8日
华声报讯:2002年7月4日电:6月27日上午,在福建省侨联六届九次常委会暨全省侨联维护侨益工作座谈会上,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泉州石狮、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市侨联先后发言,分别介绍了各自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所面临的困难、问题。 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增强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意识,是维护侨益工作的基础。福州市侨联副主席王淑玉总结了三条经验:抓好侨联系统干部队伍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五侨”合力加大宣传效果、积极主动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扩大宣传力度。她说:“福清市侨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在乡镇领导的培训计划中增加了《保护法》讲座及其他侨务知识课程,使他们对侨法加深理解。”王淑玉还说:“闽侯县侨联利用在上街镇兴建重点工程——‘大学城’,将涉及大量侨房拆迁的契机,主动到镇政府为乡镇干部宣传《保护法》,及时把工作做在前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涉侨纠纷。” 宁德市侨联主席林天钦说:“几年来,宁德市各级侨联印发了4万多份《保护法》和6万多份《实施办法》分发给广大归侨侨眷学习。侨刊乡讯则全文刊载“三法一例”,广为宣传,让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社会各界人士更加深刻体会党中央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和爱护。” 三明市侨联副主席郑炳章说:“三明市各级侨联将每年的9月作为‘侨务法律法规宣传月’。在面向广大归侨侨眷宣传的同时,还向社会、面向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增强‘学侨法、用侨法、护侨益’的自觉性。” 侨房问题是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厦门市侨联副主席黄家正说:“针对一些非住宅侨房未能清退,海外侨胞、侨房反映强烈的现状,2001年12月,厦门市侨联形成《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快侨房落实改革步伐》的调研报告提交厦门市委。2002年4月,在厦门市侨务领导小组会议上,厦门市侨联又提出这一问题,引起厦门市委对非住宅侨房的重视。”他说:“针对厦门市侨房落实政策配套制约机制欠缺,导致厦门侨房‘两权分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厦门市、区侨联深入侨房住户,调查侨房政策落实状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业主座谈会,形成《关于尽快解决侨房两权分离问题的建议》,在2001年‘两会’期间以团体提案提出了尽快解决的4条建议。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此提案很重视,在同年9月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确定,要求职能部门提出具体的措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两年内完成侨房使用权清退任务。” 龙岩市侨联主席胡矛南说:“我们抓住两起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侵侨案件(新罗区侨联原会所和原中国侨联副主席王源兴祖屋‘植槐堂’拆迁后未能合理补偿安置),多次深入实地察看和访谈,走访规划局、土地局、房管局及有关乡镇,并参与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还参与市政协的调研,提出处理意见,经过大量细致工作,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在谈到维护侨资企业权益时,漳州市侨联主席黄正华说:“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单靠一级侨联的力量,是不可能解决侨资企业中遇到的难度大、久拖不绝的问题。1999年我们提出了‘各级侨联上下联动,共同解决侨资企业中那些久拖不决的难题’,服务效果显著。”他说:“由美国华人和香港同胞合资在漳浦县投资的‘泰怡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已建成的十幢商品楼已全部出售,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在第十一幢商品楼地基打到一半时,有个部门以‘开工许可证’办不完整为由,责令该公司停工,经漳浦县侨联出面交涉仍不能解决问题,县侨联及时上报市侨联,市、县两级侨联联手实地调查,看到挖得很深的地基钢筋在水中已经浸泡一个多月,若不赶快开工,将危及已建成的楼房住户的安全。我们立即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要求尽快解决。在交涉的一个多月里,我们深入现场、利用电话找有关部门交涉达数十次,促成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协调会,由市侨联领导在‘协议书’上签字,终于使该工程复工。” 作为唯一在座谈会上发言的县级市侨联,石狮市侨联格外引人注目。石狮市侨联副主席施养谊说:“侨联不是行政职能部门。侨联的立会之本在于为侨服务。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是侨联的工作宗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他介绍了一个例子:“建市初期,石狮市侨联领导利用往港机会,动员港胞许荣茂回乡投资,使许先生先后在石狮投资创办振狮大酒店、开发150亩的成片开发土地项目——振狮开发区、与港胞杨孙西及卢文端先生共同开发占地6千亩(总投资10亿元)福建省最大的旅游度假综合项目——闽南黄金海岸。在许先生整个投资过程中,石狮市侨联满怀热情地从项目洽谈、立项到奠基、开业庆典都提供了一系列服务。同时,还对许先生举办的规模宏大的‘闽台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活动给予全力协助。正是因为我们尽心尽责地扶助许荣茂先生在家乡投资兴业,增强了许先生进军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巨大信心,为许先生成为中国内地富豪第五位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在谈到关心抚助贫困归侨侨眷时,施养谊谈了三点工作经验,即平时关心、节日慰问和重点帮困。在谈到重点帮困时,他说:“每遇贫困归侨去世,石狮市各级侨联都积极参与丧事办理。如:永宁镇侨联不但帮助2户贫侨解决了建房用地,还参与了2户贫侨的丧事处理,镇侨联全体人员参加葬礼;蚶江镇莲塘村贫困归侨蔡奕博先生去世,蚶江镇侨联参与丧事处理,我会及时送去500元予以慰问。我们所做这些虽然是小事,但却引起社会的一致好评。它不但提高归侨的地位,还使侨联得到群众的赞誉:‘侨联并不是大侨揽牢牢,小侨(贫侨)不理睬啊!’” 南平市侨联主席黄志英说:“1998年,针对武夷山市政府拖欠武夷山华侨农场180万元安置费,影响农场归难侨安置工作问题,南平市侨联深入武夷山华侨农场调研,撰写专题情况反映,引起南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使这一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敢于正视维护侨益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才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莆田市侨联主席蔡玉兰说:“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政府及司法部门的个别人不了解《保护法》,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等同于普通群众,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照顾了侨,对其他群众无法交待,只能一视同仁;有的甚至认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都比较有钱,理所当然要多出钱,多做贡献,只要不吃大亏就好了,不能有什么照顾。”她说:“侨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侨联组织在维护侨益过程中,只能靠提意见、提建议的手段,多呼吁,多反映,反复协调。因种种原因,维护侨益工作都有一定的难度,往往都是很不顺利,为此侨联干部也容易产生畏难情绪而打退堂鼓。” 蔡玉兰说,目前保护好侨联资产的任务还很艰巨。她说:“由于侨联大厦等侨联资产多数建于80年代,地处城市繁华地段,在旧城改造中,大都面临被拆迁改造的问题。如何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使侨联资产在旧城改造中得到妥善合理的安置,避免损害侨联的利益和造成不良的海外影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各级侨联大厦的收入被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定额上缴财政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黄正华和施养谊则认为,要做好维护侨益工作,就必须进一步提高侨联干部素质,加强侨联自身建设。(福建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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