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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侨界委员视察福建侨法执行情况

2002年11月8日

    
    华声报讯:10月27日至11月4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为团长,张伟超、何添发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侨联界委员视察团,在中国侨联副主席林明江等陪同下,视察了福建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
    
    视察团在短短的9天时间里,先后在厦门、泉州、南平、福州等地视察侨务工作。他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归侨侨眷代表、基层干部、工人等座谈,了解《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几天来,他们视察了厦顺铝箔公司、太古飞机维修公司、戴尔计算机公司、南益针织厂等企业,永春师范学校、永春医院、体育场(馆)、华侨中学、侨联大厦等侨捐工程,福州江滨公园、金牛山公园等市政建设,还参观了厦门华侨历史博物院、泉州侨联成立40周年图片展、泉州海上交通博物馆等、华侨大学,参拜了陈嘉庚陵园、陈嘉庚故居等。视察期间,先后听取了厦门市、泉州市、福建省政府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情况汇报。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台后,福建省通过举办宣传月活动、组织侨法宣讲团等措施,提高了全社会对侨法的认识和重视,为贯彻实施《保护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同时,针对华侨和归侨、侨眷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出台了5部地方性侨务法规以及一系列配套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较完善的侨法体系,有力保障了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视察团成员在总结会上充分肯定了福建省在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同时表示,这次视察活动,看到许多华侨捐建的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听到各地介绍的华侨为祖国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事迹,深深感受到广大华侨的爱国爱乡热情,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
    
    罗豪才在4日下午的汇报反馈会上说,福建作为著名侨乡,对侨务工作一向重视,提出“了解侨情、理解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的方针,为贯彻侨法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运用侨法解决了华侨农场、侨房等历史遗留问题。他希望福建能够继续关注归侨侨眷,尤其是贫困归难侨的生活问题,并好好地总结侨务工作的许多好经验。要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保护好侨胞的爱国热情,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开展。
    
    福建省侨联主席李欲晞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全程参加活动。(新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