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搞改革,围绕市场谋发展

云南省侨务办公室主任郭志宏在大会上发言
我省从1997年开始试点,至2001年基本完成了13个华侨农(林)场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场员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和场办社会改革,这四项改革为农场转变职能、政企分开、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农场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大幅度减轻了农场的负担,13个华侨农场每年减少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和社会性支出5000多万元;二是农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1997年全省13个华侨农场的国内生产总值是2.74亿元,到2003年达到3.87亿元,年平均增长1883万元,年增长率6.9%;三是职工场员的收入有了提高。1997年华侨农场人均纯收入是1892元,到2003年达到2375元,年均增长80元;四是产业结构调整迈出了较大的步伐。粮经比例由原来的60:40调整为10:90,第三产业有了长足发展,一批支柱产业已经培育和发展起来;五是场员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生活基本稳定。 四项改革为农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华侨农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问题。华侨农场的经济发展还比较缓慢。从1997年至2003年,农场的GDP年均增长幅度是6.9%,低于全省平均增长7.2%的水平;农场场员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0元,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37元的水平。 通过分析农场的现状,我们既看到改革后的农场取得的成绩,也看到了农场要真正成为有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还必须加快发展。为此,我们于2002至2003年对全省华侨农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围绕现代农业企业体制创新、加快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华侨农场要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深化改革,走向市场。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省华侨农场在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服务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由封闭经营到对外开放型转变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模式: 一、华侨农场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加协调 改革后,华侨农场所在县政府在接管华侨农场办社会职能的同时,真正把农场作为县属县管的企业,很多地方在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农场的发展要求,将农场的重大发展项目列入地方发展规划,并且从农场领导班子建设、资金扶持等方面切实履行起领导和管理职责,取得了切实成效:全省华侨农场5338名贫困人员均纳入了当地最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砚山县委、政府专门安排有关部门组成工作队深入到平远街、稼依两个华侨农场进行调研,帮助农场确定经济发展思路,把农场的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作为当地政府的重点项目积极协调扶持;宾川县把全县的彩凤、宾居、太和三个华侨农场的场员列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太和华侨农场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还得到了宾川县政府财源建设、温饱村建设、示范基地建设和小额信贷等资金、政策方面的扶持,有力地促进了农场的产业结构调整进程。 另一方面,华侨农场的发展,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一些华侨农场已成为当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产业龙头:如陆良华侨农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取得了初步成效,陆良县政府把陆良农场作为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排头兵,带动了全县蔬菜产业的发展;勐库农场生态茶园建设也有力地促进了当地茶叶产业的发展。 二、农场调整经营结构、探索新的经营模式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改革后,华侨农场摆脱了众多的包袱后,把主要精力用于调整经营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第一产业的调整迈出了较大步伐,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粮经比例由原来的60:40调整为10:90,第三产业有了长足发展,一批支柱产业已经培育和发展起来。目前全省华侨农场已发展优质林果17780亩,无公害优质蔬菜3700亩,有机生态茶园5000多亩,优质速生丰产林20000亩,新发展的高效农业与传统的农业相比,亩产值分别提高500至3000元以上。各华侨农场在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中,结合各场实际,探索出三种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一是以平远街华侨农场为代表的以地为本,围绕小城镇建设,以土地开发、商贸经营进行资本积累,积极面向市场进行产业扩张,走集团化道路的模式。平远街华侨农场发挥所在地是当地商贸的中心的优势,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先后成立华侨经贸公司、加油站、农产品交易市场、砖厂、天保口岸办事处等工商企业,积累发展资金,还引进外来资金兴建了新立铁合金厂,安置了农场100多人就业,此外,农场还计划建设股份制医院、果蔬加工交易区等,走集团化道路;在农业领域,农场与云南农大、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合作,培育了“长毛香”优质稻品种,在全场和周边地区推广种植,由农场统一按保护价收购,经加工包装后统——销售,实现了整体发展。 二是以陆良华侨农场为代表的以农为本,围绕当地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对外开放引进能人,以蔬菜和林果为支柱,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场员增收致富的模式。陆良华侨农场地处云南最大的陆良坝子,交通便利,土地平整,水利灌溉条件好,但农场一直只种植传统作物水稻、蚕豆,产量低,产值不高,2000年深化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后,农场确立了“以农为本,以地生财,以能人引路”的发展思路,针对农场职工种植水平低,经营粗放,对市场缺乏了解的问题,采取引进能人带动发展的路子,引进种植能手,向职工、场员传授种植技术,提供市场销售渠道,发展无公害优质蔬菜、鲜花种植,通过种植大户的示范带动,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发展起一部分场内种植能手和经营大户,每户耕种面积均在100亩以上,目前农场已建成无公害出口蔬菜基地6000多亩,花卉800多亩,初步实现了规模化、产业化生产。为应对我国加入WT0后国际国内市场形势,实现华侨农场经营方式由传统粗放经营向现代集约化经营转变、由封闭型向对外开放型转变,探索从租地积累资本发展到经营土地,走外向型经济路子,经省侨办牵线、协调,陆良华侨农场与荷兰康发花卉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发展多头康乃馨花卉种植出口基地,由荷兰方面提供优质种苗、技术保障和市场销售,项目一期规划种植750亩,先期启动75亩。通过与国内龙头企业和国外大集团的合作,从而促进农场一体化经营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拓展农场的发展空间。 三是以太和华侨农场为代表的瞄准市场需求,通过技术引进、品种改良、资金扶持,发展以优质水果为支柱的优质农业,形成产业化生产,大幅度提高效益的模式。太和农场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热区”气候优势,确立以柑桔为龙头,葡萄、枣子等优质水果共同发展的模式,在具体操作中,采用典型引路,科技支撑,资金扶持的办法,让农场已发展致富的能人现身说法,激活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场集中财力投资600多万元改善农场基础设施,解决结构调整中的瓶颈问题;在科技扶持上重点抓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工作,解决场员生产中各个环节的科技疑难问题,并建立“无公害优质葡萄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和“无公害鲜食水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为职工、场员提供种养模式,提供技术标准和种植要求,提供产品样品,使场员在各自的生产中看有典型、做有榜样。在资金扶持上,农场积极争取、主动融入全县经济发展规划,获得了财源建设、温饱村建设、示范基地建设和小额信贷的扶持,帮助场员建立造血功能。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职工、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投入不足,无技术等关键问题,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到目前为止,全场柑桔已发展到3800亩,葡萄2000亩,枣子500亩,粮经结构已由原来的70:30调整到了现在的10:90;当种植面积初步达到规模化后,农场开始实施品牌战略,完成了无公害葡萄的认证和“兴侨”牌水果的商标注册工作,并加大产品的对外宣传力度,采取网上推介、培养营销经纪人和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加强市场营销,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目前仅葡萄种植收入就达到人均1000元以上。 三、实施“侨居造福工程”,改善归难侨生活条件 华侨农场大多数归难侨居住的是建场接侨时建盖的安置型简易房屋,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由于华侨农场发展滞后,住房条件一直未根本改善,目前这些住房十分破旧,大多数已成为危房。广大归难侨至今仍居住在这些危房当中,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极不相称。为此,我们对全省华侨农场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全省13个华侨农场共有2883户归难侨居住危房,面积117630平方米;经认真测算,我省于2001年开始在芒市、勐库、柯街三个华侨农场试点,2002年开始在全省分步实施“侨居造福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我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农场和归难侨家庭的经济现状,以排危解困为主,不片面追求过高的建筑标准和住房面积,按照每户归难侨家庭建设30平方米砖木结构住房,总造价10000元计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2500——3000元/户,农场提供建房用地并减免有关费用;对无力建盖新房的贫困归难侨家庭,由农场按补助标准帮助其进行排危加固,解决危房问题。至2003年已累计安排46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帮助归难侨家庭1840户5400多人改造危房54000多平方米。 四、继续完善华侨农场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改革,我省13个华侨农场已全部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农场职工、场员、离退休人员均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保缴费基数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华侨农场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场员续保缴费困难。目前我们正针对这个问题开展调研,初步提出几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一是研究把场员的一次性补偿金折算为其本人参保以后年度的续保缴费,让场员有一段过渡发展时期;二是争取有关部门出台与华侨农场农业场员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对缴费困难人员申请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补助。 由于我省仍未实现职工医疗保险全省统筹,在深化华侨农场改革时,医疗保险由各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医疗保险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只有耿马、金坝、柯街三个场的1689名改制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也由于缴费太高而难以为继。为探索解决华侨农场改制场员医疗保险问题,从2004年开始,宾川县彩凤、宾居、太和三个华侨农场参加了我省正在进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参保办法是每名场员每年缴纳10元,当地财政补助10元,医疗基金再补助10元,按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每人当年可报销医疗费4000元,如当年未报销医疗费,则由医保中心组织一次体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优点在于年缴费额低,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场员均能承受,有利于全员实现医疗保险;不足的是医疗费报销金额太低,每年只能报销4000元,如场员遇到大病,4000元的报销金额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华侨农场作为集中安置归难侨的农业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属于一个特殊和弱质群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需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云南省华侨农场的改革在国务院侨办和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今后的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盼望国侨办和有关部委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一如既往地做好华侨农场的各项工作,努力使我省华侨农场获得新的发展,和全国全省人民一道共同建设小康社会。
二00四年七月八日
|